沉冤22年 中國當代最悲冤案「聶樹斌案」 家屬今求償1,391萬元
|【博聞社】中國當代最受矚目的冤案之一「聶樹斌案」,家屬今申請國家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侵犯人身自由及精神損害賠償金等7項,共計索賠逾1391萬元(人民幣,下同)。
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今於四川澤仁律師事務所律師辜光偉、北京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的陪同下,前往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聶樹斌案的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
這一份國家賠償申請主要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人身自由賠償金、撫養生活費和精神損害賠償等,還有一筆當年聶家向被害者康家支付的2000元賠償金,各項費用合計1391萬餘元,明細如下:
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264,820元;
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52,336.80元;
精神損害撫慰金12,000,000元;
賠償受害人聶樹斌被撫養人張煥枝、聶學生生活費至死亡時止,為被撫養人張煥枝辦理養老保險;
賠償請求人因受害人聶樹斌當年被錯誤追究刑事責任而支付給被害人親屬康家的2000元錢及其利息;
賠償請求人因申訴產生的費用及損失600,000元;
最後一點,則為請求原河北辦案機關向請求人發送道歉信並在媒體上公開國家賠償決定書予以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中國河北省石家莊市青年聶樹斌22年前被控涉嫌姦殺女工,遭判處死刑,但中國最高法院日前罕見再審,改判無罪,惟聶早已在案發後8個月即被判死刑且槍決,年僅21歲。新華社曾報導,該案後續的國家賠償、司法救助、追責等工作將依法啟動,但判決卻未提及追查辦案人員責任的更多細節。
多年來,聶樹斌父母一直深信兒子無辜,因而為亡兒還清白,經過22年漫長歲月,聶樹斌終於沉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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