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今開審 港前特首曾蔭權否認控罪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遭廉政公署起訴三項控罪,包括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香港01)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與妻子鮑笑薇抵達法院(香港01)

【博聞社】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於2011至2012年擔任行政長官期間,在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稱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交還AM聲音廣播的電台牌照、呈交數碼聲音廣播的電台牌照及考慮李國章擔任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時,在無合理辯解下,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遭香港廉政公署首次引用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名檢控。案件今早在高院開審,曾蔭權在妻子陪同下早於8時15分到庭,兩人均面露微笑,神情輕鬆。

另曾又被指涉嫌未有向行會申報利益,被控兩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年,今次為律政司首度引用。

曾蔭權胞妹曾璟璇今亦現身予胞兄支持
曾蔭權胞妹曾璟璇今亦現身予胞兄支持

記者問及今日上庭是否緊張等問題,他一概沒有回應,隨即於庭外的會議室與律師等人開會。其曾經任職渣打銀行大中華區主席、現為巨溢資本創始人的胞妹曾璟璇,今早亦有現身法庭,並於庭外旁聽聆訊直播。案件正式開庭後,坐在犯人欄內的曾蔭權自備一部平板電腦方便寫下筆記。

據香港媒體報導,曾蔭權於答辯時,當書記以英文讀出第一控罪,即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時,代表曾的英國御用大狀Clare Montgomery(萬江儀)表示這部分要翻譯,及後書記再以中文讀出控罪,站著的曾頭稍微向上、語帶沙啞表示不認罪,他隨後亦否認其餘兩項控罪。

曾蔭權在1967年進入前港英政府服務,不同於前任特首董建華的「祖國情」,以及現任特首梁振英的中國工作經驗,以及董、梁兩人的豐實財團背景,曾蔭權依靠的只有多年的事務官經驗和他嫻熟的政商手腕,據傳在胡錦濤治下的中國,曾並無特定的派系靠山。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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