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或掀中南海惡鬥 人權律師申請信息公開挑戰當局
|【博聞社】燃起全國民憤的雷洋案,在中共高層直接干預下,以“巨額賠償代替社會正義”的方式草草收場。當局大概以為本案從此可以“萬事大吉”,殊料此舉對中國法治建設的破壞遠超預料。執政者口口聲聲“依法治國”瞬間原形畢露。
博聞社從北京接近中南海消息人士獲悉,雷洋案發生之初,面對洶湧民意,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曾經做出“依法公正公開處理”的批示,但涉案五警務人員被拘捕、引發首都北京警方強烈不滿後,局勢開始朝著不利於民情方向轉變。
消息人士指,公安政法部門後來向上面所呈的報告,誇大事件對公安政法隊伍的震蕩效果,將民意民情與1989年六四事件前比較,指“一些別有用心者欲借事件製造事端,抹黑政法隊伍,推翻黨執政的重要基石和工具”,令中南海高層做出錯誤的判斷和決定。
消息人士對博聞社透露,有關對五名涉案警務人員作出“不追究刑事責任,保護公安隊伍的積極性”批示的,是國務院一名副總理,而附有這個批示的報告,最終獲得中共最高層的同意。消息人士形容,中南海或因此事件“會有一場惡鬥”。
不過,今天的中國已非20多年前的中國,民智也非昔日可比,中共這種“愚民治國”的老套路,最終只能是吃力不討好,越來越引起民眾的反感。
就在北京當局“以金錢換正義”卑劣行徑引起舉國不滿之時,2017年1月3日,北京人權律師李勁松挺身而出,以公民名義依法申請當局公開雷洋案有關信息。此舉無疑給當局又出了一道更大的難題。
李律師的申請長達萬言,申請事項多達百項,與其說是申請,不如說是一篇檄文,直搗本案的要害,當局如何接招,引起外界關注。
——編者
以下是李勁松律師的申請信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李劲松就
举国瞩目上下关注的“雷洋事件真相”相关事宜
致送贵机关之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姓名:李劲松
工作单位: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证件名称: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362427196507100xxx
身份证住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12号2座601房
电话: 13691124xxx 010—63990xxx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申请人所需信息情况内容描述:
一、首先,申请人(以下简称我)借此向党政机关内“深爱着自己顶天立地的良心,深爱着与自己亲密相连天生唯一不可改变的家人,深爱着与自己紧密相连天生唯一不可改变的祖国,深爱着与自己紧密相连天生唯一不可改变的民族,深爱着与自己紧密相连天生唯一不可改变的同胞,眼眶还会为自已的祖国自已的民族自已的同胞发热,心中的正义感及社会责任感还会不时心底涌出,
抱着正直善意和谐的愿望,正在理性建设性地关注中华民族、关注中国社会、关注中国百姓、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关注国家的民主法治,并在各尽己力顺手尽责维护和推动中国社会稳定发展进步”的所有朋友,诚致敬意和谢意!
因为,我知道,在所有真在用心致力把中国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中,最辛苦最心累的,并不是体制外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民间精英,
最辛苦最心累的,其实是执政党内和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内正在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正在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正在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正义良知犹存的民族精英们。
因为,我本人,和所有同胞一样,其实正是中国社会三十年来人性化回归发展进步的受益人!
因为,我本人,和所有不想出国移民不愿出国移民或不能出国移民的同胞一样,其实正是中国社会日后是否还能继续人性化发展进步的利益攸关者!
二、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公告:
1、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2、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3、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指出:
1、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2、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3、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3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话明确指令:
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
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六、毛泽东先生也曾经说过:
1、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
2、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
3、成千成万的先烈(据统计,为了人民共和国的诞生,牺牲的烈士有2000万之多),为着人民的利益,在我们的前头英勇地牺牲了,让我们高举起他们的旗帜,踏着他们的血迹,前进吧!
七、邓小平先生更是一针见血地说过:领导就是服务,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
八、2015年1月11 日,我明确提出: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社会正能量形成汇聚合力,“党和国家最高层领导人与亿万人民上下齐心如一人”,试看“天下祸国殃民害党的贪腐官员谁能敌”???!!!
2016年12月31日,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也明确宣告特别强调:
上下同欲者胜。
只要我们13亿多人民和衷共济,只要我们党永远同人民站在一起,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我们就一定能够走好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当晚,我听到看到习近平主席这几句话语时,我想到了修接电路“接通火线零线、天线地线”时的光明。
当晚,听到看到习近平主席这几句话后,一句古语从我脑海涌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我为人处事历来是随心所欲。
因为,从18岁开始至今我一直清楚知道,就人类总体而言所有人活着客观上都是在等死。即中国古语所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万事天注定半点不由人,冥冥中自有天意。
死前元知万事空,随良心所欲,不亏心。自可,活得舒心,死而无憾。
我从没有觉得有什么益国益民的事,是非我去做不可,也从没有过什么事是自己内心很想去做,但因怕可能有生命危险而不敢去做,或在做到半路时因怕可能有生命危险,而违心停下不敢坚持做到底。
当晚,听到看到习近平主席这几句话语后,我即决定,2017年元旦开始,要随心去做下列这两件事:
1、开始尽13亿分之一的微力,动手动笔尽心析究《雷洋事件真相》,管管这一人命关天之事。
2、开始着手诚聘真正爱国家爱同胞爱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愿与习李王同心协力为全面依法治国添砖加瓦加油干”且“目前年律师业务收入已不低于12万元的党员执业律师”;引领爱国家爱同胞爱惜党“愿与习李王同心协力为全面依法治国添砖加瓦”的忆通律师团队律师们撸起袖子加油干;切实做到与党中央习李王齐心协力“脚踏实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一砖一瓦地促进司法公正,一点一滴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九、我始终坚信:国家兴亡,13亿公民人人都有13亿分之一的责任。
就象各个小区的业主们不能“把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建设安居乐业和谐社区的责任全落到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几个委员们的身上,自已却在后边旁观小区业委会几个委员们与无良房地产开发商及无良前期物业公司老板及其在黑白两道上的打手走狗们浴血艰辛拼搏,期待坐享其成”一样。
任何一个有基本良知有基本社会责任感的现代共和国公民,都不会也不能“把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这一重大艰辛工作和责任全推到习近平李克强王歧山等几位中央核心领导人的身上”,自已却在后边当看客期待坐享其成。
我认为:
再美好的蓝图,如果没人动手一砖一瓦地去做实事,把它落到实处,使它变成美好事实,则它自然将永远也只是充不了饥的画饼。
有义务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美好蓝图化做事实的责任人,绝不仅仅是确定设计描绘出这一美好蓝图的习近平李克强王歧山等几位中央最高层领导。
有义务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美好蓝图化做事实的责任人,理应是中国社会所有已成年有责任的公民。
十、我坚定支持“以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为立党根基、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任何私利的”中国共产党。
我坚定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政府。
但是,我也同样坚定地反对执政党及政府内祸国殃民害党的贪官污吏。
2005年11月,我写给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院长李新生要求其引咎辞职的公开建议函中,即曾明确指出,我坚信:
真正有能力“毁掉中国共产党、颠覆中国政府、破坏和谐社会建设、使民众同党和政府离心离德”的,既不是境外敌对势力,也不是党外持不同政见人士;
真正有能力“毁掉中国共产党、颠覆中国政府、破坏和谐社会建设、使民众同党和政府离心離德”的,是党内和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内“背离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依法尽职做利国利民正事、违法乱纪做祸国殃民错事”的贪官和污吏!
我深信,正在复兴之路上前行的中华民族,在转型期急需和必需的就是:
必须树立全民族所有人,特别是公权力持者,“对国家宪法法律和人类共通自然法则,即天理良知的敬畏尊重和信仰”!
十一、为略尽自已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人和现代中国法律人“对国家的民主法治、对民族的未来前程、对社会的公平正义、对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子孙后代的生存社会环境 ”理应担负起的13亿分之一的责任;
身为13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之一,
我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特此向贵机关提出如下申请。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贵机关认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2016年12月23日作出的京丰检公诉刑不诉(2016)201号《不起诉决定书》对邢永瑞不起诉这一决定,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
贵机关认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2016年12月23日作出的京丰检公诉刑不诉(2016)201号《不起诉决定书》对邢永瑞不起诉这一决定,中央满意不满意、中央高兴不高兴、中央赞成不赞成。
贵机关认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2016年12月23日作出的京丰检公诉刑不诉(2016)201号《不起诉决定书》对邢永瑞不起诉这一决定,
公安机关内绝大多数从警至今“一直老实守法,做到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执行职务、使用警械、进行强制传唤、实施徒手制服”的正直好警察们,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
贵机关认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2016年12月23日作出的京丰检公诉刑不诉(2016)201号《不起诉决定书》对邢永瑞不起诉这一决定,公安系统内“少数目前辈尚未落马的,从警至今经常滥用警权谋利,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不依法执行职务的”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国,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崔占君、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马伟灵、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政委邹文强、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李荣飚、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凌子群、广东英德市公安局政委朱应忠、新疆乌苏市公安局局长齐放类,警界祸国殃民害党的害群之马们,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
贵机关认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2016年12月23日作出的京丰检公诉刑不诉(2016)201号《不起诉决定书》对邢永瑞不起诉这一决定,党政机关内“还没有东窗事发至今尚未落马的,内心仇视惧怕党中央习李王,巴不得民间民族精英对党中央习李王失望反感,巴不得中国社会官民对立上下不齐心的”令计划、周永康、郭伯雄、薄熙来、王立军、申维辰、马建、张越、李春城、陈川平、陈希同、陈良宇类贪腐野心家阴谋家们,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
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贵机关认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2016年12月23日作出的京丰检公诉刑不诉(2016)201号《不起诉决定书》对邢永瑞不起诉这一决定,有没有做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没有做到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有没有做到让人民群众在这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案尸检报告,是否证实了雷洋案完全符合故意伤害致死特征。
4、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是否雷洋嫖娼没有证据可以证实,只有犯罪嫌疑人单方说法。
5、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案案发后,各嫌疑人具体进行了哪些销毁证据阻挠侦查行为。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案是否关键证据缺失。
7、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案是否依法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8、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案是否依法符合滥用职权罪特征。
9、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案是否依法确实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特征。
1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案各嫌疑人是否依法确实只有加重情节没有从轻情节。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相关扫黄专项行动部署具体是2016年几月几号作出的。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相关扫黄专项行动部署的具体文号是什么。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相关扫黄专项行动部署具体是2016年几月几号发至东小口派出所的。
1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具体是2016年几月几号几点左右决定带领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在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的。
1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具体是何时决定带领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等人到达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的。
14、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服务离开足疗保健店时,大约是2016年5月7日晚21时多少分左右。
15、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3月7日至5月6日期间,雷洋有没有去过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服务。
16、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3月7日至5月6日期间,雷洋总共去过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几次,每次具体是何时进入何时出来的。
17、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附近有几个公安天网监控摄像头。
18、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附近的公安天网监控摄像头所拍摄到的,2016年4月7日至5月7日期间,与雷洋相应进出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服务时间相吻合的天网录像截屏。
19、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附近的公安天网监控摄像头所拍摄到的,2016年5月7日晚21时左右,与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带领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到达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去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附近时间相吻合的天网录像截屏。
2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大约是2016年5月7日晚21时多少分左右年见雷洋的,当时其具体是站在何处看到雷洋的,当时雷洋具体又是位于何处。
21、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大约是2016年5月7日晚21时多少分左右,怀疑雷洋有嫖娼行为的。
2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怀疑雷洋有嫖娼行为时的具体怀疑依据是什么。
2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具体大约是在2016年5月7日晚的几时几分左右开始动脚追赶雷洋的。
24、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具体大约是在2016年5月7日晚的几时几分左右第一次追赶上雷洋的。
25、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时,具体和雷洋说了几句什么话,雷洋当时具体回应了几句什么话。
26、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时,是依据什么具体事实认定雷洋属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
27、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时,具体是怎样盘问的。
28、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盘问后,是否认定雷洋确实属于“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9、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盘问后,具体依据什么认定雷洋确实属于“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3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盘问后,具体依据什么认定雷洋确实属于“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31、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盘问后,现场发现了雷洋的具体什么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盘问后,是不是已当即作出了“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对其继续盘问”的决定。
3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进行盘查盘问并作出了“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对其继续盘问”的决定后,是否对雷洋进行了口头传唤。
34、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第一次试图逃跑的具体时间,是在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等人2016年5月7日晚第一次追赶上雷洋进行盘查盘问并作出了“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对其继续盘问”的决定且立即口头传唤雷洋之前,还是之后。
35、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第一次试图逃跑时,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具体是怎么样对其拦截的。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中具体是谁实施了将雷洋抱腰摔倒这一“公安民警现场采取处置措施”。
36、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在第一次制服和控制雷洋过程中,在已将雷洋抱腰摔倒后,是谁对雷洋实施了用手臂围圈颈项部的行为。
37、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在第一次制服和控制雷洋过程中,在已将雷洋抱腰摔倒后,具体是谁又对雷洋实施了膝盖压制颈面部行为的。
38、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在第一次制服和控制雷洋过程中,在已将雷洋抱腰摔倒后,具体是谁又对雷洋实施了摁压四肢的行为。
39、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在第一次制服和控制雷洋过程中,在已将雷洋抱腰摔倒后,具体是谁又对雷洋实施了掌掴面部的行为。
4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第一次试图逃跑,在已将雷洋抱腰摔倒、用手臂围圈雷洋颈项部、膝盖压制雷洋颈面部、摁压雷洋四肢、掌掴雷洋面部时,即当违法犯罪行为人雷洋已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
是谁率先提议“不要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雷洋约束”的,又是谁最终决定要公然践踏公安部《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民警应当立即停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徒手制止动作,并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这一明文规定要求的。
即,是谁决定不要“依法使用手铐将已经暴力反抗试图逃跑过一次的雷洋约束”的。
41、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第一次试图逃跑,在已将雷洋抱腰摔倒、用手臂围圈雷洋颈项部、膝盖压制雷洋颈面部、摁压雷洋四肢、掌掴雷洋面部时,即当违法犯罪行为人雷洋已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安排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三个人独立驾车押送雷洋去哪里。
4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三个人独立驾车第一次押送雷洋离开时,雷洋在车内的什么位置,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三个人又各自分别在车内的什么位置。
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三个人在车内对雷洋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拿了雷洋身上的什么东西。雷洋在车内具体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
4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三个人独立驾车第一次押送雷洋离开,至车辆行驶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雷洋第二次试图逃跑跳车并呼喊挣脱时,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这两个人此期间各自去了哪里,各自做了些什么事。
44、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三个人独立驾车第一次押送雷洋离开,车辆行驶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雷洋第二次试图跳车逃跑并呼喊挣脱时,这三个不是警察没有强制执法权的人,又是各自具体使用了什么手段,再次对雷洋进行制服和控制的。
45、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再次对雷洋进行制服和控制后,是谁在何时何地作出了使用手铐约束雷洋的决定的,具体又是谁在何时何地动手用手铐约束住雷洋的。
46、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三个人独立驾车第一次押送雷洋离开后,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这两个人具体是在何时在何处与这三个人会合并再次与雷洋见面向雷洋示明其身份的。
47、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再次制服第二次试图逃跑的雷洋后,这五人中是否又有人对已被手铐约束的雷洋实施了脚踩颈面部的行为。
48、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再次成功制服住了第二次试图逃跑的雷洋后,具体是谁对已被手铐约束的雷洋实施了强行拖拽上车行为,此时雷洋的身体状况是否仍基本正常。
49、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再次成功制服住了第二次试图逃跑的雷洋且对已被手铐约束的雷洋实施了强行拖拽上车行为后,
第二次被押进面包车内的已被手铐约束的雷洋,在车内的体位,具体出现了几次变化。
5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第二次被押进车内且已被手铐约束的雷洋,在面包车内每一次的体位变化具体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
51、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把已被手铐约束的雷洋强行拖拽上车后,至其中一人率先发觉雷洋身体瘫软不再呼喊挣脱已无气息死亡期间,这五个人各自在什么位置。
5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把已被手铐约束的雷洋强行拖拽上车后,至其中一人率先发觉雷洋身体瘫软不再呼喊挣脱已无气息死亡期间,这五个人各自对雷洋说过什么话各自对雷洋实施过什么行为。
5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把已被手铐约束的雷洋强行拖拽上车后,是谁,在何时,率先发觉雷洋身体瘫软不再呼喊挣脱已无气息死亡的。
其他4个人各自又分别是在何时获知雷洋身体瘫软不再呼喊挣脱已无气息死亡的。
此时,这面包车是大概是已行至何地。
54、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是何时亲眼看到了雷洋出现身体瘫软和不再呼喊挣脱已无气息等状况的。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亲眼看到亲自确认雷洋出现身体瘫软和不再呼喊挣脱已无气息等状况后,是否因其当时已明知雷洋已无生命体征被打死了,故而其就没有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从雷洋被押进面包车内时起到邢永瑞在车内亲眼看到了雷洋出现身体瘫软不再呼喊挣脱无气息已无意识无呼吸无心跳等死亡状况时止,这期间,总共是多少分钟。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从邢永瑞在面包车内亲眼看到了雷洋出现身体瘫软不再呼喊挣脱无气息已无意识无呼吸无心跳等死亡状况时起,至其决定将已无意识无呼吸无心跳无生命体征已死亡的雷洋的尸体送到医院抢救时止,这期间,总共又是多少分钟。
57、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从邢永瑞在面包车内亲眼看到了雷洋出现身体瘫软不再呼喊挣脱无气息已无意识无呼吸无心跳等死亡状况时起,至其决定将已无意识无呼吸无心跳无生命体征已死亡的雷洋的尸体送到医院抢救时止,
这期间,五个活人各自分别说过什么话,商定过什么事,做过什么事。
这期间,邢永瑞共给哪些人打过几个电话。
这期间,邢永瑞和接其电话的人说了什么话,接其电话的人当时在电话中和其说了什么话。
58、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当晚事发后,北京市昌平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值班局领导是在几点几分接到谁的汇报电话获知此事的。
当时的汇报人在电话中对此事具体是怎么说的。
接到汇报电话后,昌平分局值班局领导导具体做了哪些事。
值班局长又是在几点几分向昌平分局局长汇报此事的。
59、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北京市昌平公安分局局长分别是几点几分向昌平区委区政法委昌平区检察院及北京市公安局领导汇报此事的,汇报时昌平分局局长具体是怎么介绍此事主要情况的。
6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是北京市公安局哪位领导于何时责成昌平分局及时通报检察机关的。
昌平分局相关负责人具体是何时通报昌平区检察院的。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是“在接到北京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责成昌平分局及时通报检察机关的指令之前”通报检察机关的,还是“在接到北京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责成昌平分局及时通报检察机关的指令之后还是之后”才通报检察机关的。
61、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昌平公安分局是几号的几点几分作出决定并通知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立即停职到指定地点就地等待接受调查的。
6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昌平区检察院及昌平区公安分局的相关调查组分别是何时组建的,相关调查组的组成人员具体是哪些人。
6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昌平区检察院及昌平区公安分局的相关调查组分别是何时与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被调查对象见面进行第一次调查问话的。
这五个调查对象当时分别是怎么回答调查问话介绍此事事实的。
当时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具体向调查组作了哪些虚假陈述。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具体故意编造了哪些事实、具体隐瞒了哪些真相。
64、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是何时在何地以什么方式进行串供并完成全部串供行为的。
65、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是何时在何地具体实施了妨碍侦查行为的,各自具体实施了什么妨碍侦查行为。
66、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昌平区公安分局的相关调查组分别是何时、在何处与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俞某(女,38岁,安徽省人)、才某(女,26岁,青海省人)、刘某(女,36岁,四川省人)和张某(女,25岁,云南省人)这五个相关证人进行第一次调查问话的。
当时这五个相关证人分别是怎么向昌平区公安分局调查组说明相关事实的。
67、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昌平区检察院的相关调查组分别是何时、在何处与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俞某(女,38岁,安徽省人)、才某(女,26岁,青海省人)、刘某(女,36岁,四川省人)和张某(女,25岁,云南省人)这五个相关证人进行第一次调查问话的。
当时这五个相关证人分别是怎么向昌平区检察院回答说明相关事实的
68、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昌平区检察院及昌平区公安分局的相关调查组与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俞某(女,38岁,安徽省人)、才某(女,26岁,青海省人)、刘某(女,36岁,四川省人)和张某(女,25岁,云南省人)这五个相关证人进行第一次调查问话时,这五个相关证人是否已经被东小口派出所拘押控制在东小口派出所了。
69、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俞某(女,38岁,安徽省人)、才某(女,26岁,青海省人)、刘某(女,36岁,四川省人)和张某(女,25岁,云南省人)等五个相关证人,分别是何时、在何地被警察拘押控制的。
是在5月7日晚22时55分雷洋被正式宣告死亡之前还是在5月7日晚22时55分雷洋被正式宣告死亡之后被警察拘押控制的。
是被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的警察拘押控制的,还是被昌平公安分局霍营派出所的警察拘押控制的。
7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俞某(女,38岁,安徽省人)、才某(女,26岁,青海省人)、刘某(女,36岁,四川省人)和张某(女,25岁,云南省人)等五个相关证人,分别是何时,被东小口派出所的哪几位警务人员出警对其进行实施拘押控制的。
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有没有参与对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老板等五个相关证人的拘押控制和第一次审问工作。
71、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所谓给雷洋打飞机时用的避孕套,具体是哪个办案警员、具体于何时、具体在何地,怎样发现找到它并把它带回警局的。
是在5月7日晚22时55分雷洋被正式宣告死亡之前,还是在5月7日晚22时55分雷洋被正式宣告死亡之后。
是在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调查组对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进行第一次调查问话之前还是之后。
是在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调查组对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进行第一次调查问话之前还是之后。
除了案涉所谓给雷洋打飞机时用的避孕套,这个办案警员当时有没有发现找到雷洋外的其他任何一个男顾客在该店接受带着避孕套打飞机等有偿性服务时所用过的避孕套。
7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5月7日上午起至晚上22时55分雷洋被正式宣告死亡期间,除雷洋之外总共有多少位男性顾客进入了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服务。
2016年5月7日上午起至22时55分雷洋被正式宣告死亡期间,除雷洋之外总共有多少位男性顾客是接受了有偿性服务后才走出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
7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5月7日上午起至晚上22时55分雷洋被正式宣告死亡期间,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专项行动部署,东小口派出所总共在霍营的哪几个怀疑涉黄色情场所附近安排了便衣蹲守打击任务。
当晚,东小口派出所共计查处了霍营派出所辖区内的几家涉黄色情场所,总共拘押控制了霍营派出所辖区这几家涉黄色情场所内的多少个嫖客。
74、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是何时开始营业的,其实际投资人是谁其具体负责经营人是谁。
75、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自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开始营业之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期间,东小口派出所有没有发现过该店存在提供有偿性服务的行为。
自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开始营业之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期间,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有没有关于该店存在提供有偿性服务行为的举报的工作记录。
自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开始营业之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期间,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有没有拘押控制处罚在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的嫖娼者的治安处罚决定书。
76、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自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开始营业之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期间,霍营派出所有没有发现过该店存在提供有偿性服务的行为。
自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开始营业之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期间,霍营派出所有没有关于该店存在提供有偿性服务行为的举报的工作记录。
自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开始营业之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期间,霍营派出所有没有拘押控制处罚在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的嫖娼者的治安处罚决定书。
77、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是不是其实并没有“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
78、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5月7日20时许,所谓的举报群众是用书信短信电话方式还是用当面口头方式向昌平警方举报称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的,昌平警方的相关举报工作记录对此是怎样记录的。
79、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5月7日当晚,民警已在足疗店内将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俞某(女,38岁,安徽省人)、才某(女,26岁,青海省人)、刘某(女,36岁,四川省人)和张某(女,25岁,云南省人)等5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抓获。
5月9日前,上述五人均已被昌平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是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哪个负责人,于何时在何地率先提议安排那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关押拘留的所谓帮雷洋打了飞机的足疗女,在昌平区检察院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还没有出来之前的5月11日,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的。
是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哪个负责人,于何时在何地拍板决定安排那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关押拘留的所谓帮雷洋打了飞机的足疗女,在昌平区检察院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还没有出来之前的5月11日,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的。
8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是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哪个负责人,于何时在何地率先提议安排正在接受昌平区检察院调查组调查的邢永瑞,在昌平区检察院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还没有出来之前的5月11日,接受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采访,容让其对记者作虚假陈述利用央视和人民日报公信力欺骗误导全国13亿人民欺骗误导也在关注此事的中央领导。
81、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是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哪个负责人,于何时在何地拍板决定安排正在接受昌平区检察院调查组调查的邢永瑞,在昌平区检察院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还没有出来之前的5月11日,接受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采访,容让其对记者作虚假陈述利用央视和人民日报公信力欺骗误导全国13亿人民欺骗误导中央领导。
8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公开:
昌平区检察院调查组介入后在5月13日前即已调取的并经北京市检察院技术部门检验鉴定的邢永瑞所谓自己正在录象过程中便被雷洋摔坏了的手机内以及另一个邢永瑞所谓当晚负责现场后期手机录象工作的警务人员手机内的相关视频录像。
8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邢永瑞是在5月7日晚的何时安排了几个警务人员去找雷洋手机的。
具体是哪个警务人员找到雷洋手机的。
这个警务人员具体是什么时间开始去找的,是找了多长时间才找到雷洋手机的,具体是在什么地点找到雷洋手机的。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5月7日当晚,民警已在足疗店内抓获的五人之中唯一的一个男性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其是当晚去店里的嫖客,还是长期在足疗店工作的足疗店人员。
85、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所谓收到雷洋打飞机所付费用200元的收据,具体是哪个办案警员、具体于何时、具体在何地,发现找到它,并把它带回警局的。
是在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调查组对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进行第一次调查问话之前还是之后。
是在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调查组对时任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的邢永瑞、民警孔磊、辅警周晶、保安员孙东飞、张英勋这五个人进行第一次调查问话之前还是之后。
除了这张所谓收到雷洋打飞机所付费用200元的收款收据,
这个办案警员当时有没有发现找到“该店收到雷洋之外的其他人在该店接受打飞机等有偿性服务所付费用”所开具的收款收据。
86、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昌平警方是5月几号确认,雷洋5月7日晚从家里出来先是自西向东随后自南向北,一路步行,于当晚21:04分左右,雷洋来到了事发足疗店附近,21:14分雷洋走出足疗店的。
即,昌平警方是5月几号就已确认雷洋进出足疗店的时间竟然会是不到10分钟。
87、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5月7日晚21:04分后雷洋来到了事发足疗店,至21:14分雷洋走出足疗店期间,雷洋究竟是穿的黑色的衣服还是白色的衣服。
雷洋是一进店就直接和涉案所谓给雷洋打飞机的女嫌疑人说话,还是先和其它女技师说话的。
雷洋在店内有没有说过他在店内最多呆十分钟就得走。
88、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雷洋此前有没有去过这家足疗店。
此前这家店有没有其他女技师给雷洋做过打飞机大保健。
案涉女嫌疑人此前有没有给雷洋做过打飞机大保健。
这名案涉女嫌疑人此前有无给雷洋之外的其他嫖客做过打飞机大保健。
这名案涉女嫌疑人此前给雷洋之外的其他嫖客做打飞机大保健时有没有给其他嫖客带避孕套。
89、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这名案涉女嫌疑人帮雷洋做打飞机大保健时为什么要给雷洋带避孕套。
从雷洋进入店内到案涉女嫌疑人问雷洋做保健吗到她几秒钟给雷洋打完飞机雷洋走出店门,总共大约是多少分钟。
这期间店内共有几个女技师。
这期间店内共有几个男顾客。
9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东小口派出所具体是何时安排人进入足疗店内,把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俞某(女,38岁,安徽省人)、才某(女,26岁,青海省人)、刘某(女,36岁,四川省人)和张某(女,25岁,云南省人)带回派出所关押的。
91、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东小口派出所分别是何时,在何地,开始对足疗店内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俞某(女,38岁,安徽省人)、才某(女,26岁,青海省人)、刘某(女,36岁,四川省人)和张某(女,25岁,云南省人)这五个证人进行第一次问话的。
在警方第一次问话时,这五个证人分别是怎样陈述相关事实的。
92、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昌平区检察院及昌平区公安分局的相关调查组与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老板等五个相关证人进行第一次调查问话之前,东小口派出所对这五个证人分别进行过几次问话。
93、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昌平警方具体是何时找到提取到现场相关物证的。
昌平警方具体是何时开始检验现场提取到的相关物证的。
昌平警方具体是何时从物证中验出雷洋的DNA确证雷洋在足疗店内进行了嫖娼活动并支付了200元嫖资的。
94、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检察机关是何时确定邢永瑞在5月1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的陈述是虚假陈述的。
检察机关是依据什么发现并确定邢永瑞在5月1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的陈述是虚假陈述的。
检察机关是在北京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明确表态“公安机关坚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绝不护短”之前还是之后确定邢永瑞在5月1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的陈述是虚假陈述的。
95、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5月8日凌晨1时左右,具体是哪个警官告知雷洋亲属“雷洋因涉嫌嫖娼被抓,警车将雷洋带往派出所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雷洋头部有明显淤血是由于路途中雷某反抗强烈,跳车头部着地所致”的。
这个警官是不是当晚昌平分局指挥中心赶过来的相关负责人。
这个警官是不是东小口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
这个警官是不是当晚从霍营派出所赶过来的霍营派出所相关负责人。
这个警官当时是依据什么说雷洋是因心脏病突发死亡的。
5月8日凌晨1时左右,已从昌平分局赶到东小口派出所的最高级别的警官是谁。
5月8日凌晨1时左右是谁安排这名警官负责接待雷洋家属的,是谁让这个警官告知雷洋亲属“雷洋因涉嫌嫖娼被抓,警车将雷洋带往派出所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雷洋头部有明显淤血是由于路途中雷某反抗强烈跳车头部着地所致”的。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三条“公安民警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三条“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三条 现场处置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的,公安民警应当按照本规程第七章的规定报告情况,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救治受伤人员”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二十条 公安民警徒手制止,应当以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 ”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二十条 公安民警徒手制止,除非必要,应当避免直接击打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 ”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 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民警应当立即停止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徒手制止动作,并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这一规定。
邢永瑞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之规定。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12月23日雷洋家属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至2016年12月29日期间,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是否确实参与,并充当赔偿责任方邢永瑞等责任人的付款担保人,力促雷洋家属与邢永瑞等责任人双方之间达成了一份主要内容为
“约定雷洋家属同意接受责任人支付人民币1200万元以上巨款另加一套住宅单位作为赔偿。并约定雷洋家属承诺不再申诉、放弃刑事自诉诉讼、撤回并解除对原委托律师的委托、收回准备新委托的律师的全部委托书、不在网上公布赔偿详情、不接受传媒访问”的赔偿协议。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2016年12月23日雷洋家属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至2016年12月29日期间,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是否确实参与并充当赔偿责任方邢永瑞等责任人的付款担保人,力促雷洋家属与邢永瑞等责任人双方之间达成了一份
主要内容为
“约定雷洋家属同意接受责任人支付人民币1200万元以上巨款另加一套住宅单位作为赔偿。并约定雷洋家属承诺不再申诉、放弃刑事自诉诉讼、撤回并解除对原委托律师的委托、收回准备新委托的律师的全部委托书、不在网上公布赔偿详情、不接受传媒访问”的赔偿协议。
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按国家现有规定,“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烈士的遗属,可享受的“烈士褒扬金、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总计,最多有没有可能超过400万元。
100、申请人特此申请贵机关依法负责任地如实告知:
对着案发足疗店门的监控探头“坏了”的原因。
雷洋是否“根本就没进过足浴店”。
雷洋是否“在车上被捂死”。
雷洋尸体睾丸处是否“有针眼”。
是否“公安长期拒绝检察院接触5个被公安拘押的案发当晚在足疗店的卖淫女”。
是否“被公安拘押6个月期满被送回家乡后检察院才找到见到雷洋案发当晚在足疗店的卖淫女,但她们均拒绝回忆当时情况”。
申请人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纸质。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申请人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不申请。
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 寄。
所需信息的用途:
1、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暨申请人“协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机关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之需要。
2、申请人切实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协助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
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及“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这一重要政令之需要。
3、申请人切实行使“身为十三亿国家主人之一,依法享有的公民知情权利及对行政执法人员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民监督权利”之需要。
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李劲松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申请时间:2017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