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緊縮NGO 空間 36名律師挺身組團提供法律諮詢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將強化公安機關權限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將強化公安機關權限

【博聞社】中國針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活動的新法已上路,由於警察權力變大、註冊變得更為嚴格,一群中國律師願站出組團,為這些NGO提供法律服務。此法律服務律師團已有36人,涵蓋廣東、湖南、山東、北京、上海、陝西、廣西等地。

其中,廣東律師黃沙告訴《中央社》記者,隨著新法在今年元旦起實施,當前境內外NGO的交流空間太緊縮,他們希望透過法律服務促進境內外NGO的交流。

律師團提供的新聞稿指出,這個新法改變了過去30年大陸對境外NGO在大陸「不承認、不取締、不干預」的「三不政策」,向登記許可及全面監管的思路轉變,也納入了國家安全的管理視角。

新法涉及的部門龐雜,並使用了大量「涵義寬泛」的術語,譬如「不得損害中國國家利益」和「 不得危害中國的國家統一、安全」等,加上境外NGO在大陸需向公安部申請登記,律師團認為,這些NGO亟需法律專業的指導。黃沙說,法律有解釋空間,此外,若這些境外NGO辦理註冊被拒絕時,律師可以協助法律救濟。

律師團在新聞稿中引用俄羅斯的例子表示,大陸在2017年很大可能將會出現新一輪對NGO的突擊檢查及管控。

新聞稿中稱,2012年俄羅斯實施NGO法修正案後,加強對接受海外資助及從事政治活動的NGO管控,隔年有近9000個非政府組織被關停,5000多個組織面臨罰款。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中國長期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約有千個,加上展開短期合作專案的組織,可能已有7,000個左右。此一律師團將在法律框架內提供諮詢、培訓、擔任NGO法律顧問並擔任NGO的訴訟代理。

根據中國1月1日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外國NGO若想在中國境內合法運作,須先取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文件,再向中國公安部登記註冊,而且必須要有中國合作夥伴,並交代資金來源,中國政府也有權隨時進行業務審查,「不得危害中國的國家統一、安全和民族團結」或「損害中國國家利益」。

由於該法等於擴大管制,已造成國際爭議,並讓許多NGO打算縮減在中國的活動。

中央社、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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