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吨垃圾被蓄意倾入长江 25名嫌犯被批捕

【博闻社】此前备受关注的“长江口倾倒垃圾案”有了新进展。记者14日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海宁市检察院、海盐县检察院已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了2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万吨垃圾被蓄意倾入长江的背后,是城镇垃圾无处可去的“垃圾危机”。

经初步查明,2016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余某某、张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经事先通谋,采用串标等非法手段,获取了海盐县环卫中心的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后由桐乡市某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期间,公司前后股东及部分工作人员伙同中间商、船主、填埋场地老板等人,多次将海盐县环卫中心收集的生活垃圾等有害物质9万余吨装运到浙江湖州、安徽芜湖等地非法填埋,或装运到长江江苏南通段等流域进行非法倾倒,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沈某成立桐乡市某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同年8月,犯罪嫌疑人俞某某入股该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9月初,该公司通过招投标与海宁市环卫处签订了海宁市生活垃圾分流处置协议,后因故正常处置渠道受阻。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主动联系该公司要求转包有关垃圾处置工作,并以有垃圾处置权的盱眙某公司出面与桐乡市某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转包合同,约定以200元每吨的价格,表面上由镜城公司,实际上由朱某某分流处置,在洽谈过程中,朱某某明确透露会将垃圾交“江海电厂”处置即非法倾倒至江河中。随后,朱某某联系犯罪嫌疑人沙某某,由其组织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逃)具体联系船只并将上述生活垃圾倾倒至长江。经统计,2016年11月份以来,海宁运出生活垃圾16船次,共计10994.4吨,其中14船次共计9747.24吨被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人倾倒至长江,造成长江口水域严重污染,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媒体评论:偷倒垃圾不能简单归结为利欲熏心

“从有关报道看,浙江海盐从2015年下半年就已经面临垃圾危机了。2016年4月爆发垃圾焚烧厂抗议事件,一时成为全国热点,在看下面几个时间节点,海盐市从2016年5月25日起招标生活垃圾外运,海宁市从2016年9月16日起招标生活垃圾外运,海盐市迎来2016年卫生城市复核检查,7月通过省级考核;二十国集团峰会于9月4日至5日在杭州市举行;12月2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听取浙江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等的汇报。有报道指出,这意味着浙江经验将在全国推广,浙江的绿色发展实践再次走在前列。从招标的价格看,政府付出了每吨270元左右的代价,显然不是为了金钱。在明知不可能有正大光明地接受设施情况下,甚至想出招标输出生活垃圾的歪门邪道,这样做无异于“雇凶杀人”。政府公开招标,把生活垃圾外运。这一方面说明这样的行为早就存在,而且形成竞争局面。另一面,看来这些地方把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运用到了极致。不知道有关方面是否会将此包装成“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验案例并介绍给全国人民。”

新华社/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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