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父母获国家赔偿268万余元 精神抚慰金数额国内最高 聂母表示不申诉
|【博闻社】3月28日,在聂树斌案获得平反近四个月后,河北高院向聂树斌父母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他们将获得国家赔偿共计268万余元。据河北高院称,在这起国家赔偿案办理过程中,河北高院依据相关法律与赔偿申请人进行了协商,双方就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了协议。
据央视报道,赔偿决定的具体数额如下:
一、向赔偿申请人聂学生(聂树斌父亲)、张焕枝(聂树斌母亲)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
二、支付 聂树斌生前被侵犯人身自由217天的赔偿金52579.1元;
三、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
四、向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精神损害抚慰 金1300000元;
以上赔偿金额合计为2681399.1元。
3月30日下午,据陆媒报道,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那里证实,已经收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张焕枝表示,不会申诉,对于这个结果“没什么想法,国家有赔偿法,都按照赔偿法走吧。”“它(赔偿决定书)生效期还有一个月,就等待它生效吧。”
张焕枝说:“前二十年一直在跑聂树斌的事情,没有结果,心里不踏实,从前经济条件不好,生活上特别拘谨。现在生活比较平静,没什么闹心的,这一点我们很知足。现在岁数大了,都是农村的,生活上没有多高的要求,事情过去了,想平平淡淡的,过正常人的生活。”
界面新闻报道说,代理律师辜光伟和王殿学称,130万元是目前国内最高的精神抚慰金,无论绝对数还是与人身自由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比例上,都是国内最高的。
此前在2016年12月14日下午,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律师陪同下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聂树斌一案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
据当时报道,这一国家赔偿申请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身自由赔偿金、抚养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以及一笔当年聂家向被害者康家支付的2000元赔偿金,各项费用合计1391万余元。
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聂母申请国家赔偿的事项包括7点,分别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52,336.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000元;赔偿请求人因受害人聂树斌当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而支付给被害人亲属康家的2,000元钱 及其利息;赔偿请求人因申诉产生的费用及损失600,000元。 各项费用合计为13,919,156.80元。
此外,张焕枝、聂学生请求河北省高院赔偿受害人聂树斌被抚养人张焕枝、聂学生生活费至死亡时止,为被抚养人张焕枝办理养老保险;并请求原河北办案机关向请求人发送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1995年,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先后经过石家庄中院一审、河北高院二审,判决决定对被告人聂树斌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自称真 凶的王书金的出现令该案引发广泛关注。2013年9月,河北高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此案。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在聂树斌案平反之前,一些改判的冤假错案当事人或家属申请并获得了国家赔偿。
在呼格吉勒图案中,呼格吉勒图父母最终获得的国家赔偿为205.9万元。此外,因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蒙冤入狱近14年的钱仁风,最终获得国家赔偿172万。
赔偿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