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集团表彰“械斗事件”13名执勤人员120万 后收回奖励(附视频)

烟雾弹、推土机、高压水炮,山水集团内斗轰轰烈烈

【博闻社】4月8日凌晨4时,山水水泥对其唯一经营实体山水集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的办公楼发起了一场“收回行动”。山水水泥董事局和以宓敬田为首的山水集团实际管理层之间形成了两方阵营,这场“收回行动”最终发展成为“械斗”,近600多名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参与其中,并动用厂区内的推土机等设备。最终在警方出动近千名安保力量后才控制收场。

4月11日,也就是“械斗事件”发生后的第4天,所谓的“防卫方”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水集团”)党委发布了一则文件,表彰在处置“4.8”暴力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并建议对13人共计奖励120万元。

不过,3天之内,上述嘉奖就发生了逆转。澎湃新闻获悉,4月13日,山水集团党委又发布了一则收回上述文件的通知。相比于前一份文件中对表彰及奖励理由的详述,这份通知中并没有具体说明收回原因。

根据山水集团前一份表彰文件,称楼内执勤人员“面对手持棍棒、斧子、石块等凶器的暴徒,临危不惧,不怕牺牲,抵抗住暴徒的多次冲击,把穷凶极恶的暴徒阻挡在门厅之外,成功地保卫了总部办公楼。”

而该事件的另一方,山水水泥董秘喻春良等人目前正因涉嫌触犯刑法或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据澎湃新闻此前了解,前一份表彰奖励文件是由“掌权者以集团党委的名义表彰奖励的。”

实际上,山水水泥已发布禁制前高级管理层的禁制令。山水水泥在禁制令中称,为更有效保障公司的利益及防治集团资产被非法地耗散,公司于4月11日透过单方面申请,从香港高等法院取得禁制前高级管理层的禁制令。前高级管理层被禁止自称为山水集团的董事或人员、进入或留在山水集团的处所、从山水集团移走任何资产及记录,及招募或引诱山东山水的人员或雇员。

此外,禁制令还规定,山水集团前管理层成员宓敬田、赵利平、李茂桓和于玉川各自被禁止把其在香港境内价值达人民币1.42亿元或其港元等额的任何资产移离香港,特别包括其持有的中国山水投资有限公司股份或出售任何此等山水投资股份所得的款项。

早在1月12日,宓敬田被山水水泥以泄露内部信息为由免去了副董事长职务。不过,截至目前,宓敬田仍拒绝接受免职安排,以宓敬田为首的管理层仍实际经营山水集团。

澎湃新闻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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