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案一审判决 原城管局长涉受贿2500万被判20年徒刑

事故现场

【博闻社】2015年12月20日深圳渣土场滑坡事故,,造成至少7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8亿元。该案件随后牵出多宗刑事案件,19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近日出庭受审。

5月5日下午,深圳数个法院对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受贿逾2500万元的深圳市城管局原局长蒙敬杭,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入狱20年、罚金800万元,法院将追缴赃款、上缴国库。深圳中院当日发布通稿,披露前述判决信息。

陆媒财新网报道,据法院宣判,除了蒙敬杭,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原局长彭水清,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入狱16年、罚金100万元,法院也将追缴赃款、上缴国库;其余17名公职人员因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分别获刑三至七年不等。

这一系列职务犯罪案,牵涉市区两级政府,深圳市及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建设、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单位均负一定责任。据法院宣判,这些单位的部 分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以致最终酿就滑坡灾难。

深圳市城管局原局长蒙敬杭

这场滑坡发生于深圳光明新区的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作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这座受纳场主要用于受纳建设工程产生的余泥渣土。据业内人士介绍,受纳场堆填渣土时,须先修筑挡土坝,之后由低到高修筑台阶,层层堆土,达到一定高度后作封场处理,恢复绿地景观。竣工的受纳场形似梯田。

事故发生半年后,国务院调查组公布的导致事故直接原因是: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致使堆填渣土含水过饱和,形成底部软弱滑动带。同时,受 纳场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下滑推力逐渐增大,体积庞大的高势能滑坡体形成巨大冲击力。这两个原因与企业施工设计、政府日常监管密切相关。

据陆媒财新网此前报道,红坳受纳场所谓的“施工图纸”,乃是变造而来,并非正式施工图纸,光明新区城管局在此间协助造假。

事故现场

2011年4月,光明新区城管局委托某央企旗下工程设计公司编制“红坳受纳场项目建议书”,其中附有工艺平面布置图和剖面图。之后,这份“示意附图”被转至 受纳场运营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益相龙)手中。直到四年后(2015年9月),益相龙才找另一家设计公司盖章,报送光明新区城管局, 补足此前漏掉的手续。

当初批准红坳受纳场运营的官员、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远安,在滑坡发生七日后跳楼自杀,终年52岁。国务院调查组称:徐远安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他收受益相龙贿赂,违反规定审批红坳受纳场,对受纳场违法违规经营监管查处不力,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因人已逝世,故不予追究。

益相龙是滑坡事故主体责任单位之一。法院称:益相龙未按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混乱,严重违法。该公司董事长龙仁福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入狱20年、罚金1000万元。

另一个主体责任单位是受纳场中标方——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7月,光明新区城管局招标红坳受纳场运营服务项目,绿威中标后违法转包给益相龙。绿威法定代表人张菊如也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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