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遇难后才知不是亲生 浙江男子起诉前妻获赔偿

【博闻社】浙江衢州开化县,48岁男子汪全富小女儿失踪后死亡,尸检后的DNA检测结果显示,小女儿和他没有血缘关系,是他前妻及其现任丈夫的女儿。就是说,前妻和他离婚前,已经和现任丈夫好上了。

陆媒钱江晚报报道称,日前开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程梅仙赔偿前夫汪全富抚养小女儿费用和精神损失费共6万元。

丈夫常年出外打工,妻子红杏出墙

48岁的汪全富和45岁的程梅仙都出生在开化农村,1995年二人经人介绍结婚。

婚后虽有小摩擦但日子过得还顺。1997年,大女儿出生。迫于生计,汪全富外出打工,夫妇俩长期两地分居。两人经常吵架,关系渐渐冷淡。

2007年小女儿汪雨出生。此前,当地已经有程梅仙与同村人汪成功关系暧昧的传言。

之后,暧昧传言在当地更是闹得沸沸扬扬,因为愤怒也因为坊间舆论的压力,2011年,汪全富最终选择与程梅仙协议离婚,大女儿和自己生活,小女儿汪雨随母亲程梅仙生活。

离婚后的程梅仙带着小女儿嫁给了56岁的汪成功。

女儿失踪死亡,尸检结果显示非丈夫亲生

去年6月30日,10岁的汪雨从住处走失。

当地立即组织警力在小女孩家附近及可能去的地方进行地毯式搜索,同时,很多群众也一起帮忙寻找,自发地在社交媒体上发起寻找汪雨的帖子,但孩子一直没有下落。

去年10月30日,警方在一条下水道内发现了孩子的尸体。

经鉴定,确认该尸体就是失踪女孩汪雨,而她的生物学父母竟是程梅仙及其现任丈夫汪成功,与汪全富不存在血缘关系。

一想到前妻不仅对自己不忠,就连小女儿竟然也不是自己亲生的,汪全富越想越气,一怒之下将程梅仙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这些年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

前妻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6万

由于该案缘起女儿的不幸遇难,开化法院受理后对双方进行调解。

过程中,程梅仙认为,农村里有相好的人不止自己一个,汪全富常年不在家,家中的事务全部由自己一人料理。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不是汪成功时常过来帮忙,不知道自己当初还能不能撑下去。

法院审理认为程梅仙在婚姻关系期间违背夫妻相互忠实义务,与婚外异性生育一女,侵害了汪全富的人格尊严;尤其是汪雨不幸死亡后,汪全富才得知汪雨不是其亲生女儿,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判定由程梅仙赔偿汪全富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万 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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