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受贿获刑14年 落马前一天曾通过集团官网辟谣

【博闻社】中国中央电视台6月1日报导,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因贪污、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央视新闻客户端援引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称,对宋林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贪污所得财物返还华润集团,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广州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宋林利用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万家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领取华润创业有限公司认股权、在下属公司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4.075万元。

2005年至2012年,宋林利用担任华润集团总经理、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合作、投资入股、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2.3489万元。

广州中级法院认为,宋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宋林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待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贪污、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宋林于2014年4月接受组织调查。

宋林被传是曾庆红心腹,落马的前一天,还通过集团官网发布声明:希望上级部门尽快调查。此前,宋林已经被两次实名举报,公开发表声明正有辟谣之意。

曾被《财富》杂志选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50位商界领袖之一的宋林,1963年生于山东济南,1985年加入华润集团,其后扶摇直上,2008年获委集团董事长,直至2014年在监察部网站被公布免职为止。华润是在港中资央企,宋林更曾任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会长,该会在2012年特首选举中,以商界代表身分拥有16票,全数投给梁振英,被指是「超级梁粉」,梁振英当选后翌年,宋即获委为太平绅士、经济发展委员会成员及廉政公署道德发展中心咨询委员会主席等公职。

华润集团是一家在香港注册和运营的多元化控股企业集团。据华润官网介绍,集团核心业务包括消费品(含零售、啤酒、食品、饮料)、电力、地产、水泥、燃气、医药、金融等。2016年实现营业额4,927亿元,同比增长6.1%;利润总额480亿元,同比增长9.2%。

央视/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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