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称宝马撞人案肇事者患短暂精神障碍
|【博闻社综合】6月20日下午的13点53分,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和友谊河路的路口,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在闯红灯时高速通过一个十字路口,连撞几辆车,导致两人当场死亡。经调查,肇事宝马车为查封车,多次转手抵债,后王季进于2015年年初以40万元的价格私下购得并使用,但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据@南京交警9月6日微博 ,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此前南京交警公布,肇事宝马车速高达每小时195.2公里。
网友们对此司法鉴定愤愤不平:
“南京果然是个神奇的城市,前有彭宇案,使得全国人民都不敢扶老人!现在又出来个开200码的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真是全国政法机关学习的楷模!”
“一个临时工,一个精神病,多少人的保护符。”
“我就是精神医学的,我们医院目前在院600个患者,没见过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上学时也没听过,你赢了。”
“不开宝马,没有钱,没有关系,估计得不了这病。”
One Comment
党得了流氓无耻不害臊病,这等怪事儿就越来越多。短暂精神病起码应该吊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