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规:教职员长居大陆将停发退休金 教授退休金降幅36%

【博闻社】继限制台湾退休将领登陆后,台湾立法院临时会6月29日继续处理“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条例”草案,虽然争议性条文日前已大多已处理完毕,但其中第72条明定,退休教职员或领抚恤金遗族若长期居住于大陆地区,将暂停发放给予。国民党立委黄昭顺以条文违反规定提案表决处理,但民进党团以人数优势“66比22票”表决通过。

表决案通过后,引发国民党立委痛批。蓝委陈超明指出,这条法案太过针对性,根本是歧视大陆,“为何不加入美国、日本?”“蓝委”徐榛蔚则批,退休教师想好好到大陆观览胜景也要限制,完全不合理,这跟民进党政治人物讲的“亲中爱台”完全不同。

此外,台湾立法院29日也二读通过“狼师条款”,二读版本明订,若教职员在职期间犯有校园性侵案件,不管是先行退休、资遣或退职后遭判刑,都会剥夺退离给予;若已开始支领,则会被追缴。

三读通过退休金改革案

台湾立法院29日还三读通过“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明年7月开始实施。有台湾媒体指出,教授职级受此方案影响最大,退休金降幅可达36.84%。

台湾媒体“风传媒”根据该方案计算,大学教授若退休前任职35年达770薪点,月退休金将从现在的100843元减少至63690元,降幅达36.84%;任职35年、625薪点的中小学教师,月退休金将从现在的78337元减少至56496元,降幅为27.8%。

台湾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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