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发布公告就熔断机制征求意见

【博闻社综合】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今天发布公告,称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公告称,指数熔断机制总体安排是: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具体而言,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1次;分档确定指数熔断时间,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14:30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

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9月21日。

华尔街见闻昨日曾报道,证监会负责人以答新华社记者问的形式发表谈话,其称将研究制定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方案,严格管理和限制程序化交易,抑制股指期货过度投机,规范股票融资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业务活动,完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所谓熔断机制,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设立的一种保护机制,即在交易过程中,当价格波动幅度达到某一限定目标时,交易将暂停一段时间,类似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以保护电器不受到损伤。

根据美国证交会的规定,当标普指数在短时间内下跌幅度达到7%时,美国所有证券市场交易均将暂停15分钟,即所谓“熔断机制”,但对于美股交易时段以外的股指期货交易,标准略有不同。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