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和顺矿难:成立事故调查组 两局长被立案

【博闻社】矿难发生后,不去查清事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反倒忙着打击所谓谣言,等到煤矿负责人投案自首,才“恍然大悟”。

山西省和顺县吕鑫煤业四采区A6-1采区8月11日15时至17时发生边坡滑坡事故,5台挖掘机被埋,4人死亡,5人失踪。现在,矿方负责人投案自首。

在矿难发生后的第三天,8月13日,和顺县政府新闻办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吕鑫矿业发生滑坡,但无人员伤亡,也没有设备被埋,请网友不信谣不传谣;8月14日,和顺县警方称,已经行政拘留了一名网上造谣者,拘留的理由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据报导,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当地的煤炭工业局曾经去了现场,并询问了值班矿长阴永亮、附近作业人员和工程队开票员。然而,这些煤企的人员称滑坡发生在8月11日下午约五点左右,到12日早上七点基本稳定,该地点无人员和机具作业,没有人员损伤。于煤企人员的谎言误导了当地政府,也就有了当地政府对外公布的无人员伤亡的资讯,导致了当地警方依据此结论而行政拘留一名“网上造谣者”。当然,也就失去了黄金救援期。

事故是瞒不住的,到15日这个县终于承认事故中有4人死亡,5人失踪,并且立即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还有4个工作小组,当时事故已经过去了四天。

据中共晋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消息,晋中市监委18日决定对和顺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张瑞清、和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药江波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18日,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8·11”边坡滑坡事故调查组成立,并于当日在和顺县召开调查组成立大会。

山西省政府成立了省级事故调查组,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省公安、工会、安监、煤炭等部门和晋中市政府参加,邀请省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

央视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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