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江天勇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2年 其妻称绝不接受

【博闻社】11月21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江天勇当庭表示不上诉。

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称,对此次的判决“绝不接受”、“绝不认可”,将继续为他重获自由奔走呼吁。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则表示,此次江天勇的判决完全不公正,他应该被立刻无条件释放。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告称,法院经审理查明,江天勇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逐渐形成了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并发布大量言论攻击、诋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国家法律制度。江天勇多次赴境外参加以推翻国家政权为内容的培训,向境外反华势力申请炒作热点案事件的资金支持。2013年,江天勇与一些律师发起成立了“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通过该平台以“维权”为幌子,插手、炒作国内热点案事件。2015年以来,江天勇针对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等案件,通过肆意歪曲事实、煽动他人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员仇视政府等方式,攻击和诽谤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6年10月,江天勇指使谢阳(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妻子陈桂秋编造了“谢阳在羁押期间遭受酷刑”的系列文章,在互联网上进行炒作。江天勇还将前述文章及境外网站歪曲事实的报道大量转发,并鼓动他人转发,煽动民众对现行体制和司法机关的不满。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天勇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文章、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炒作热点案事件等方式抹黑国家政权机关,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江天勇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能当庭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辩护人请求对江天勇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根据江天勇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律师、江天勇家属、各界群众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共48人旁听了宣判。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对宣判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

获刑之前

去年11月,江天勇从北京前往长沙,随后失踪。去年12月17日,中国媒体报道说江天勇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并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报道称,11月21日,公安机关发现江天勇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对其行政拘留,之后进一步调查发现前述其他问题。

今年5月,网上有传言指江天勇在长沙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遭到酷刑。长沙警方发布江走路视频证明其身体健康。

今年8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江天勇案,江天勇当庭“认罪、悔罪”。在法院公布的画面片段中,他称自己“妄图达到颠覆中国现行社会制度”,实现宪政。

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发布声明称,江天勇无罪,法官宣判所指控的罪证,“这些不正是一个有良知的维权律师的职责和本份吗?”她非常担心江天勇的健康情况,并怀疑他遭到了酷刑和威胁,“我无法想像我的丈夫是在怎样的酷刑和威胁下‘被认罪’和不上诉?”

金变玲说,丈夫被捕一年来,家人聘请的律师从来没有获准会见。她要求当局保障江的各项权利,并且立即允许家人探视。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William Nee)认为,这场审判完全是一场欺骗。

“江天勇没有犯任何罪,他被不公正地定罪是如今中国当局系统迫害那些勇于维护中国人权教科书式的例子,”倪伟平说。倪伟平还称,江天勇所谓的坦白和道歉,很可能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

江天勇曾代理过许多有争议的案件,包括陈光诚案、法轮功案件等。2009年,他的律师执照被政府吊销。

该新闻在新浪微博可以评论,点赞最多的三条评论是:

这个江律师竟然妄想在世界最大民主之国实现宪政!罪恶滔天啊!

这不是民国时期共产党人所做的事吗?

当年毛主席也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BBC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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