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裁决 上下班交通时间也是工作时间

_85469388_85469135【博闻社编译】欧洲法院裁决,对于没有固定工作地点的员工,从家到第一个工作地点和从最后一个工作地点返家的时间被认为是工作时间。

许多雇主之前不认上下班交通时间是工作时间。这也意味着看护工、煤气工和销售代表等行业的雇主现在可能违反了欧盟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8小时的规定。

此次法院裁决可能影响巨大,某些雇主可能必须重新安排工作日程,以确保员工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工作地点靠近他们的住所。

法院说,法院的判决是根据欧盟工作时间的规定,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这项裁决是因为西班牙一家安装安全系统的公司的诉讼案。该公司2011年关闭了地区性办事处。法院的裁决说:“因为雇主关闭了地区性办事处,工人们·不得不从家而不是从办事处去第一个工作地点,完成最后一项工作后返回家里而不是办事处,这不是从工人本身的愿望做出的决定。要求他们承担雇主选择而带来的负担,是违背了欧盟的工作条例。该条例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其中包括保障工人的必要的最低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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