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告陈红委托合同纠纷案胜诉 曾控告前妻冒充死人打官司

【博闻社】曾11次登上春晚的歌手陈红与前夫李军自离婚后纠纷不断。12月28日,李军通过个人微博表示,他与陈红间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二审已经宣判,李军拿回了其创立的亚之杰公司的管理权。

2015年6月29日,李军发布长微博《我用二十年的血与泪“成就”了女歌手首富——陈红》,讲述陈红侵占其资产的内幕,引起网络争议。李军起诉要求解除与陈红的委托合同关系,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李军的诉求,陈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李军起诉称,他与陈红因为离婚,于2014年3月3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书》,李军将其名下北京亚之杰九家相关公司股权的50%转让给陈红。其中,《协议书》的第8条第5款约定:“甲方李军(原告)同意上述公司的其享有的股东权及经营、管理权全部授权给乙方陈红(被告),且不得单方撤销”。

然而,李军在诉状中指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他忽视了陈红现役军人的身份。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目前担任海军电视剧制作中心副主任的陈红是大校军衔。李军表示,鉴于上述禁止性规定,他不同意由陈红经营、管理公司,但陈红强行取得公司经营权,并在经营过程中,冒充他签字,将其在公司2970万元的股份转让至陈红母亲名下。李军起诉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即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第8条第5款。

陈红则答辩称,李军的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诉状中所涉及的第8条5款是一个授权条款,即李军将相关权利授予陈红,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相当于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不能作为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此外陈红获得授权后,并没有亲自经商的行为,李军方面的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等。

海淀法院一审认为,李军将其在亚之杰相关公司的股东权、管理权委托陈红行使,结合陈红受让的股份,陈红取得了对亚之杰相关公司的控制权,李军的股权利益也置于陈红的控制之下。李军有证据证明陈红在接受委托后,存在损害李军利益的行为,其对陈红的信任基础已经丧失,如继续维持委托合同将对李军明显不利。

2017年3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李军解除合同行为有效,李军与陈红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即《股权转让协议书》第8条第5款于2016年4月8日解除。宣判后,陈红提出上诉,今年7月,其与李军的股权纠纷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12月27日,二审在北京三中院开庭。

此后,陈红和李军就该案究竟是因《股权转让协议书》和《离婚协议书》中的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条款的效力及履行纠纷,还是原审判决认定的委托合同法律关系纠纷产生了争执。李军方面坚持认为与陈红之间是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陈红侵犯了李军公司的财产和李军对此事的知情权,违背了当初签订委托合同的宗旨。

直至今日,李军通过自己微博告知,他拿回了公司的管理权:“历经几年的诉讼,我终于拿到了二审终审判决,拿回了自己的公司,得到了法律的支持。2017年11月8日,陈红在接受央视新闻频道法制在线栏目采访中,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无视其非法转移侵占我资产的事实,欺骗央视,信口开河,胡编乱造,满嘴谎言,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企图以这种方式来影响法院、误导舆论、欺骗他人。我坚信,全国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司法机关的眼睛更是雪亮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事实总是胜于诡辩谎言的,今天的判决就是强有力的证据!!!!”后面还附上了判决书原件。

前夫发文控告歌手陈红:冒充死人打官司扰乱法庭

26日,歌手陈红前夫李军就陈红冒充死去的母亲打官司扰乱法庭再发文。

李军发文称:

陈红之母李善荣,已于2016年9月2日去世,到现在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我和我的家人也是前段时间通过到其户籍所在地哈尔滨道里区派出所求证,才知道李善荣死亡的消息和事实)。李善荣作为陈红非法转移资产的接受者(2014年3月3日,陈红伪造我和我母亲的签名,通过伪造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出资转让协议提交虚假材料向工商部门骗取变更,将我的资产非法转移至其已快70岁的母亲李善荣名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去世的人就丧失行使民事权利了,陈红本应将其母亲死亡的信息告知法院和公司股东,但其为达到继续非法侵占资产的目的,刻意隐瞒母亲死亡的消息。2017年8月份和9月份,陈红弟弟陈军还作为其母亲李善荣的授权委托人,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此案件,陈红代理亚之杰置业公司共同出庭,明目张胆欺骗法院,扰乱法庭,拖延诉讼,企图为非法转移资产赢得时间。我请问?那时其母亲已经死亡一年,死者如何委托?死者如何签字?难道活见鬼了?另外,陈红害怕其母亲死亡的事情败露,一直欺骗公安机关,不主动到派出所注销其母亲李善荣户口(至今没有主动去注销,因此,派出所已于2017年9月15日强制将户口注销)。请大家想想,死者为大,逝人为安,天理人伦,陈红和陈军作为儿女,用逝去的母亲打官司,以达到非法侵占资产的目的,于法不顾,孝心何在?良心何安?天理难容!如果你们的父母在天有灵,也会为你们这姐弟俩的所作所为羞愧难当。

新浪娱乐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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