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转账孩子“包邮” 媒体质疑是贩卖儿童

【博闻社】已年近四十的王女士,与丈夫相处十余年,都没能孕育子嗣。所以,她在网络上寻找领养孩子的方法。

去年六月份,她最终找到一位想送养孩子的胡女士。对方先是发了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又承诺,孩子是自己生的,2 岁多,活泼健康,只因为未婚先育,加上经济条件有限,没有能力养活孩子,才决定送养。

双方经过协商,王女士付给对方 3 万元钱,最终把这个孩子领养回家。不过,私自领养孩子不合法规,上不了王女士家的户口。于是王女士找来律师,想走正规的领养程序。

但这个要求,被胡女士以各种理由拒绝。另外,让王女士感到绝望的是,孩子被查出患有先天性的脑白质异常,这个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王女士也立马找到胡女士,要求她将小孩领回去,并退还 3 万元钱。不过,遭到对方拒绝。

因为不忍心小孩受病痛折磨,王女士还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已花费 2 万多元,后续费用还在不断增加。最终,在去年 9 月份,她选择报警处理,胡女士在警方调解下领回了孩子,但自称没有钱,只写了一张借条给王女士。

记者试图联系送养孩子的胡女士,但未能拨通其手机号码。不过,从王女士提供的一些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胡女士对自己小孩的病情好像有刻意隐瞒。

王女士说,她的领养途径是朋友介绍的,主要是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坦诚的。她还透露,网上,这样的网络送养群,还有很多,甚至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链。

“免费领送礼品19.9包邮”……看到这样标题的QQ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网络购物”。但匪夷所思的是,里面活跃的账户,做的竟是“网购小孩”生意,小孩就是“领送的礼品”。据深广电第一现场报道,随着“网络送养”出现,一种灰色领养产业正悄然兴起。

实话说,领养孩子也是一种很正当的社会需求。尽管现在二胎政策放开了,很多人都考虑再生个二娃,但现实中,还有一些特殊群体,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生育,于是想要去领养孩子。

问题在于,当前“网络送养”的做法,还潜藏着诸多法律问题。报道中提到,“65%的送养都是病儿,10%是骗取钱财,只有少数是真心送养”,足以说明风险不少。

究竟什么样的孩子可被领养?我国《领养法》中规定了三种,就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而且应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被收养儿童身份信息只能通过收养登记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查询。

在媒体调查中,一些在做“网络送养”生意的,都说自己是孩子的父母。可他们真的是孩子的生父母吗?这些“为人父母者”都是因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吗?网络上的“一拍即合”,谁来证明真伪呢?

至于领养的资格,也不是谁都符合要求,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同时满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等4个条件,严格立法的目的,就是让被收养人能有最适宜的生活环境。然而,简单如网络购物般的送养,谁又能保证不会“遇人不淑”,孩子不会“羊落虎口”呢?

其实,“网络送养”最大的法律隐患,还是涉嫌拐卖儿童——“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既是《收养法》的明文规定,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应有之义,《刑法》更对拐卖儿童罪予以严惩。

像普通网购商品一样,将孩子“待价而沽”,一手交钱,一手交人,这样的“创新送养”,与买卖孩子又有什么本质区别?果真如此,显然该依法打击。

“网络送养”暗藏法律风险,也折射出传统收养模式的“短板”。现行《收养法》颁布27年,离最近一次修订也已近20年,“收养门槛”过高也久受诟病。

鉴于此,加快相关立法修订,在强化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收养条件,仍很有必要,这样或许也能规避更多的“网络有偿送养”在“大道不畅,小道飞扬”中潜滋暗长。

新京报/深广电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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