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心家阴谋家”孙政才因受贿1.7亿被判处无期 当庭表示真诚认罪悔罪

孙政才案一审宣判现场

【博闻社】中国当局以受贿罪判处前重庆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政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孙政才周二(5月8日)因受贿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政才当庭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

新华社称,2002年至2017年,孙政才在担任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工程中标、项目审批、企业经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1.7亿余元。

在中国央视的一段视频报道中,孙政才说:“我真诚地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我将认真地接受改造”。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孙政才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因此从轻处罚。

庭审时“心服口服”

今年4月12日,孙政才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庭审进行了微博直播。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孙政才在2002年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法院发布的消息称,孙政才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并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我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我心服口服。我真诚地认罪悔罪,我真诚地服从法院的判决。”孙政才说。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人民日报》评论称,孙政才案的查处证明,“每一个环节都坚持依纪依法处理,也再次向外界传递出一个鲜明的信号:党纪国法面前绝不存在特殊党员”。

《重庆日报》4月10日的文章则表示:“孙政才和薄熙来把对党忠诚当成口号喊,把权力当成谋私工具,最终落到如此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阴谋篡党夺权”

孙政才出生于1963年,他在2012年当选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成为政治局中少有的“60后”之一,许多人将其视为中共第六代领导人候选人。

但是,2017年2月,中共中央巡视组向重庆市委反馈巡视情况时称,重庆清除“薄、王”思想遗毒不彻底,给孙政才的仕途蒙上阴影。

同年7月15日,孙政才不再担任重庆市委书记,由前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接任,官方通报中也未提到孙政才是否还有其他任用。十几天后,官媒确认,孙政才涉嫌严重违纪,中纪委已经对其立案审查。

孙政才落马后,现任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表示,查处孙政才“为我们党消除了政治隐患,也为重庆消除了政治生态污染源”,重庆要“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

多家媒体报道,去年10月中共召开十九大时,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指控孙政才“阴谋篡党夺权”。

刘士余说:“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解决了威胁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郭伯雄、孙政才。这些人在党内位高权重,既巨贪又巨腐、又阴谋篡党夺权。这些案件确实是令人不寒而栗,触目惊心。”

BBC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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