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翔澳洲性侵案保释成功 需戴电子脚镣每日两次向警局报告

董璇离开法庭

【博闻社】北京时间6月29日中午,高云翔于澳洲悉尼涉性侵一案有了新的进展,高云翔二次保释申请成功,保释金300万澳币(约1465万人民币)。

3月29日,澳洲一名36岁华裔女子向警方投诉,称自,己3月27日在悉尼一家香格里拉酒店内,遭到高云翔及王晶的性侵,随后二人被警方逮捕,被控性侵罪名。4月,高云翔律师提出了保释申请。地方法院在倾听双方证词后,拒绝保释请求。在此期间,高云翔被关押在悉尼银水监狱。6月18日,高云翔案件在新南威尔士州高等法院省提审,但仅为过堂,全程30秒就迅速结束内容只是确定6月28日的保释申请能正常进行。

6月28日上午,高云翔涉嫌性侵案在悉尼新南威尔士州高等法院举行了关键性保释听证会,董璇与女儿、高云翔母亲等现身庭审。此次听证会,高云翔方呈交了新的视频证据,并找到了新的证人出庭作证。今天(6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12点,法院法官公布了庭审结果:高云翔二次保释申请成功,保释金需缴纳300万澳币(约1465万人民币)。至此,已经持续了3个月的高云翔涉嫌性侵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高云翔提出五点保释理由

在今天的开庭中,高云翔律师、董璇及翻译现身,而高云翔依然通过视讯出庭,视频中,高云翔脸上胡茬丛生,手拿一本书,表情平淡。

在法官宣布结果之前,高云翔的律师提出了五点高云翔应该被保释的理由,分别为:高云翔的律师提出了5点应该保释的理由:1. 首先应做无罪推定;2.警方证据不够充分;3.高在狱中因为其财富被欺负;4.董璇花费巨大心血搬家来澳,足可见其诚意;5.如果获得保释,高云翔会佩戴电子脚镣等电子监视设备。

对于以上保释理由,法官间接从女当事人和王晶(音译)的视频资料入手进行回应:“在仔细看了所有监控视频证据后,部分视频显示受害人明确拒绝了王的亲密动作,但也有部分视频并未显示其拒绝。”随后法官补充:“‘出于礼貌’是受害人未拒绝王亲密动作的其中一个会被考虑的原因。”

是否弃保潜逃是澳法庭考虑的最重要因素

关于关于保释,法庭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高保释后是否会潜逃;二是保释后会不会威胁到受害人及整个案件的证据。法官表示,目前第二个因素发生几率很低,主要因素是第一个。

经过一番衡量后,法官决定批准高云翔的保释申请,并要求高云翔做到以下:保释后,高需要住在董璇在当地租下的房子里,每日两次向Chatswood警局报告,交出自己、母亲和女儿的护照,不可接近国际机场,不接触受害人,佩戴电子监控设备,交纳保释金至少300万澳元(约1465万人民币)。

董璇被曝在澳斥巨资租房等待高云翔出狱

昨天的保释听证会,高云翔律师在庭上大打亲情牌,表示,高云翔的妻子董璇及女儿,还有高云翔的母亲为了能保释高云翔,愿意来到澳大利亚居住直至案件审理结束,以此证明高不会弃保潜逃。

随后,澳洲媒体传出董璇已经在当地用6,000澳元(约29000人民币)租下一个单位,并且一次过支付一年租金,用行动向法院证明他们在澳洲陪伴高一起生活直至案件审结的决心。

针对高云翔案6月28日的庭审,有消息透露出新的情况:

高云翔与董璇的感情并未破裂

针对此前高云翔和妻子董璇二人关系出现问题的传言,律师表示,“高云翔的妻子最近多次对他进行了探访,次数是很频繁的”,“不是有些媒体说的,夫妻两人关系出现问题,甚至要分开”。同时,律师“辟谣”,之前有媒体报道高云翔精神抑郁并转狱的情况并没有发生,从案件发生到今天,高云翔都是在银水监狱,并没有被转过监狱。

28日当天,董璇身着深绿色大衣现身法院,面色平静凝重,面对当地华人媒体的追问,不发一语。有网友还注意到,除了董璇外,高云翔的女儿“小酒窝”也出现在法庭并与董璇紧密互动。“小酒窝”在电视里看到爸爸后非常激动,但最终被抱走离开法庭。

法官提出新证据

有消息称,28日庭审过程中,法官认定“在房间内的枕套上的精液中,验得高云翔的DNA,房间内的血迹中也验出高的DNA。CCTV显示高云翔曾坐电梯上了楼,走向房间,36分钟后才出来。”

高云翔律师提供新的视频材料 或将扭转案情

高云翔律师提供了一个USB的视频材料,时长为4分钟,法官认为需要一点时间去确认材料内容,所以将高云翔开庭时间推迟到澳洲悉尼当地时间12点。

据庭外人员的了解,这一次出现的是一个长达4分钟的U盘新证,而且案情可能因此而改变。这个长达4分钟的USB新证里面包含了高云翔本人的一部分视频与录音,至于是否与本案发生时的现场情况有关系还不得而知。另外,受侵害人一方也提供了一个CD材料视频,但法官观看以后称视频显示高云翔只是站在KTV的一边,并无其他有用信息。

高云翔方又有新证人出庭

除了四分钟的视频证据外,此次保释会,高云翔方又有新证人出庭。之前的证人付女士(音译)作为董璇的好友,愿用价值120万澳币(约合584万人民币)的房子做抵押为高云翔交保;第二位新证人罗女士(音译)的身份则是高云翔的同学,她每年收入6万澳币(约合29万人民币),愿为保释高云翔提供20万澳币(约合97万人民币)的保释金;第三位证人闫先生(音译)则在王晶担任CEO的公司里持有2.5%的股份,职业基金经理,他表示,曾在聚会上看到过女当事人与王晶在KTV里热吻,并描述:“我看到过不止一次,有时候会亲3-5分钟。”但公诉方认为,高云翔的保释人都是为了保释而保释,并不了解高本人。

高云翔工作室回应保释成功 否认看守所内遭霸凌

搜狐娱乐等报道综合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