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被罚91亿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狂犬病问题疫苗致死赔偿65万

 

【博闻社】10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长春长生公司存在以下八项违法事实:一是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三是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四是未按规定方法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五是生产药品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六是销毁生产原始记录,编造虚假的批生产记录;七是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八是为掩盖违法事实而销毁硬盘等证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依据行政处罚管辖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此外,对涉案的高俊芳等十四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6日公布《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疫苗事件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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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1前 长春长生车间老员工实名举报信已到国家药监局

2018.7.15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长春长生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

2018.7.17 长春长生发声明:所有已上市疫苗质量合格

2018.7.19 长生生物百日破疫苗被曝也有问题 共罚344万元

2018.7.22 李克强批示: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2018.7.22 国家药监局:长春长生上市销售狂犬疫苗未发现质量问题

2018.7.22 山东查明长春长生25万支问题百白破疫苗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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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24 长生生物所有疫苗产品均已停产 复产时间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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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27 湖北食药监公布武汉生物问题疫苗情况

2018.7.27 山东公布百白破疫苗补种方案:使用武汉生物疫苗

2018.7.29 长春长生董事长高俊芳等18人被提请批捕

2018.8.16 国务院:没收长春长生所有违法所得并处最高罚款

2018.8.16 政治局就长生问题疫苗案处理7名部级 1人被立案

2018.8.21 长春市长刘长龙根据中央决定请辞 市人大常委接受

2018.8.22 吉林处理问题疫苗案责任人 食药监局局长等被免职

政府网站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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