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車撞拆迁隊致2死8傷 拆除公司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揚州車撞拆違隊事件共造成2死8傷。

【博闻社】江蘇揚州市商舖業主韋剛因不滿當局強拆違建物,開車衝撞拆除工人,造成2死8傷。針對案件調查,江蘇警方周四(18日)發布案情通報,公安機關除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韋剛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外,也對負責這次拆除行動的拆除公司的負責人陶冉及其兩名手下张志勇、颜金,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显示,2018年10月15日6时许,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委托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对该镇裔庙村车五组韦刚户侵占小运河河道的阻水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屋没有被拆除。韦刚(男,49岁,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及其前妻王某(女,49岁)阻止,与拆违人员发生推搡拉扯,阻止拆违未果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致2人死亡、8人受伤。

經警方現場勘查、走訪、翻查閉路電視畫面和鑑驗定,初步查明,今年7月根據《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防洪排澇規劃》和揚州市有關城市黑臭水整治行動要求,杭集鎮防汛防旱指揮部於7月5日發公告,要求侵佔河道的違建物由業主5日內自行拆除,並先後於7月7日和8月13日,兩次向韋剛下達清除通知書,但韋剛未予配合。

10月12日,陶冉(男,44岁,安徽蒙城人,暂住扬州市广陵某小区)以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名义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签订《委托拆除协议》。10月15日6时许,陶冉雇用一批人携带工具参与拆违,同时指使张志勇(男,38岁,江苏兴化市人)、颜金(男,28岁,扬州市人)雇用20多人负责“维持秩序”。

在现场,陶冉指使拆违人员砸坏玻璃门,搬出违建房内物品,捣毁门前摄像头。王某驾车来到现场阻止拆违,后被四五名女性拆违人员拉到一边。随后,韦刚持一截镀锌自来水管赶至现场,被拆违人员拦在路边。在室内物品基本搬清、挖掘机拆除违建房屋时,韦刚拿手机拍摄,陶冉等多人将其拦住并抢下手机,摔在地上,双方发生拉扯推搡。

后韦刚向王某要走汽车钥匙,驾车从机动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撞向非机动车道上的人群,随后又快速倒车并再次向前冲撞人群,致1人当场死亡、9人受伤(其中1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韦刚下车后,遭到拆违人员殴打,后被赶至现场的民警控制。

另有知情人士爆料稱,涉事拆遷公司的工商登記資訊中,記錄了揚州廣陵區市場監管局(原工商局)一名戴姓幹部的手機號碼。但戴否認自己是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只因他幫忙代辦營業執照,所以才會在工商登記資料中留下自己的手機號碼。廣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應稱,不能因一個手機號碼就推斷戴是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不過,如果他涉及違規違紀,我們將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紀作出處理。」

江苏警方官方微信公众号/东网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