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加拿大男子毒品案被指不合程序 北京︰勿將法律問題政治化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主持例行記者會。

【博闻社】中加關係緊張之際,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下星期重審,加拿大男子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的案件。在北京,外交部回應有指案件因政治及外交問題而被不合程序審訊,發言人陸慷指,如果被告遇到非常情況,可以按正當法律程序提出申訴,反問中方的司法機構違反中國哪些法律,希望持相關意見的人,不要輕率地因為自己將法律問題政治化,就懷疑其他國家有相同做法。

另外中國駐加國大使盧沙野近日在當地發表署名文章,將孟晚舟被扣押的事件和兩名被中方拘押的加拿大人的案件比較。陸慷表示,盧的文章生動地比較出加拿大某些人在操弄「法治」概念時表現出的虛偽。

陸慷又指摘,加拿大以雙重標準對待「法治」,本身就是對「法治」的不尊重,又指盧的文章可能「戳到了某些加拿大人的痛處。我們希望這些人能痛定思痛,立即糾正錯誤,以免痛上加痛」。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10日發出公告,預定1月14日8時開庭審理謝倫伯格毒品一案。

星島日報報導,謝倫伯格被指控2014年11月抵達大連,按照另一名毒販的指示,分裝一批220公斤的冰毒(安非他命),在把毒品放入輪胎走私運往澳洲前,被大連警方截獲。他於去年11月被一審判刑15年。宣判後,被告提出上訴。

去年12月29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於審理此案,檢察員當庭提出,有證據顯示,謝倫伯格極可能參與了國際販毒組織活動,認為一審法院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發回重新審判。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意見,裁定本案發回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星島日報報導,此案原本從案發到一審,中國官方其實都低調處理,直到孟晚舟被捕事件後,大連官媒才突然進行大幅報導。

由於中國《刑法》第347條規定,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者,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沒收其財產,因此謝倫伯格最重可被當局判處死刑。

东网/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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