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醉驾撞人死亡80万获谅解免于刑罚 媒体:判决超乎常识和底线
|【博闻社】近日,一则甘肃官员醉驾撞人致死被免刑事处罚的消息引发关注。
1月25日,甘肃省陇西县监察委员会官网通报11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提到,陇西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后被陇西县法院判决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
记者从陇西县法院的相关刑事判决书中注意到,2017年9月11日被告人毛志尧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陇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陇西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不予批准逮捕,毛志尧随后被取保候审。
判决书显示,2017年9月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毛志尧驾驶小驾车在陇西县巩昌镇崇文路超速行驶,将正在道路上打扫卫生的环卫工碰撞,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毛志尧拨打110报警,交警认定其担任全责。经司法鉴定,案发时毛志尧血液中检出乙醇,平均含量为268.15mg/100ml,属于醉驾。
案发后,被告人毛志尧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事故赔偿协议,按赔偿协议支付被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费等合计80万,并取得当事人家属的谅解。判决书最后显示,因被告人毛志尧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可以对被告人毛某免于刑事处罚。
该案近期经陇西县监察委员会披露引发关注后,1月26日,陇西县法院紧急发布情况说明,称已对该交通肇事罪案启动专案评查,待评查结束后,将及时对外公布结果。
有人分析,当年高晓松醉驾,被拘役6个月,罚款4000元。还有人指出,公职人员酒驾致人死亡,起码是双开。
无论如何,本案的最终判决和处理都超乎常识和底线。
“政绩”
在成为负面新闻之前,这件事属于甘肃省陇西县纪委监委的一个政绩,是彰显其对典型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的表现。
1月25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官方网站通报11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第十起为“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问题”。
当晚毛志尧醉酒程度如何?该判决书写明,“被告人毛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平均含量为268.15mg/100ml。”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恩雄告诉周刊君,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 mg /100 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而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 mg /100ml以上的,应“从重处罚”。
“毛某某属于严重醉驾,即使没有撞死人,也需要按照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需要处以拘役。”杨恩雄说。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盛也认为,该案中毛某某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是国家工作人员,理应从重处罚。
按照法律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免罚
与法律规定的“从重处罚”相反,从该案的判决书可看出,陇西县人民法院坚持对毛某某“从轻处罚”。
判决书称,案发后毛某某赔偿被害人家属80万元,该法院认为其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依据《刑法》第133条、第67条第1款、第37条,判决毛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简言之,自首——从轻处罚,赔偿——从轻处罚,自首+赔偿——免予刑事处罚。
杨恩雄称,免除处罚的条件有两个:犯罪较轻,自首。毛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不予讨论,但其严重醉驾且致被害人死亡,“怎么样也不应当认为属于犯罪较轻”。
杨盛认为,被告人虽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80万元,但根据量刑规则,这只能减少一定比例,不能完全免予刑罚。
特例
毛某某的“幸运”只是特例。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在该案判决前后,陇西县人民法院对其他三起交通肇事案的审判,明显存在差异。同样案情相似,同样积极赔偿,同样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没有醉驾的情况下,三名被告人获刑最低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杨恩雄也举例称,该法院的上级法院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过一个与本案较为相似的案例。该案被告人酒后驾车撞死一人,案发后也积极赔偿。其中,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18mg/100ml,也没有逃逸的情节。最后,定西市安定区法院判决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杨恩雄告诉周刊君,该法院对毛某某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主要依据的是刑法第67条第1款的后段,即: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法条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他表示,法官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嫌疑。
杨盛则认为,“该案免予处罚确实没有法律依据,醉驾致人死亡绝对不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范畴!法官涉嫌枉法。”
醉驾撞人致死,为何能免予刑罚?细节不得而知。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该案不单单是法院方面的问题。
判决书显示,毛某某案由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时,该检察院检察员原文武出庭支持公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有罪,法院判决无罪,检察院有权以法官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法官有可能被判刑。”杨盛称,检察院是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关。
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检察院一开始就没有对毛某某实行批捕。杨盛称,如果检察院认为毛某某有罪,但没必要逮捕,可以判缓刑。而一旦逮捕,判实刑的可能性就大。
杨恩雄也表示,检察院会提出量刑建议,但是最终是否采纳由法院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处以刑罚,法院判决不予刑事处罚,检察可以抗诉。”
护犊子?
按照官方表述,毛某某的身份为陇西县工商局干部。
《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杨恩雄表示,如果陇西县法院判决毛某某刑罚即使是缓刑,也意味着毛某某将不得再成为公务员。
即使免予刑罚,还有资格成为公务员吗?虽然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构成犯罪但免予刑罚的公务员是否可以继续任职,但很多地方规定,只要有犯罪,就不能考取公务员。
陇西县人事局工作人员称,“犯罪免刑罚的,一般不能通过政审。”
抛开判决和起诉,据该县纪委监委的通报,事情发生在2017年9月4日,半年多后的2018年3月27日,毛志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一年多后的2018年12月20日,毛志尧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不难看出,毛志尧受到的党内处分是在法院判决之后。这明显有悖于“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理念。
该事情曝光后,陇西县人民法院1月26日发布情况说明称,该院已启动了对被告人毛志尧交通肇事罪一案的专案评查。
目前,当地没有给出评查结果。陇西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未予置评。
中国新闻周刊/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