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过外商投资法李克强称美中利益远超分歧 欧盟商会质疑部分条款

外国公司可能不再需要与当地公司合作进入中国市场。

【博闻社】中国人大全体会议星期五毫无悬念地通过了备受国际舆论关注的“外商投资法”及政府工作报告等一系列文件。会议结束后,总理李克强依照惯例在记者会上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其中包括美中关系等多个国际热点议题以及中国经济和民生等方面的问题。

2019年中国人大闭幕会上,总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外商投资法、两高报告等均获得高票通过。

不久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因案卷丢失丑闻受到舆论指责,今年最高法的报告获得了三位数的反对票,也是今年人大会议上获得反对票最多的议程。李克强在会后的记者会上就中国经济增长、减税降费、就业民生、朝鲜半岛问题以及美中关系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李克强指,中美两国之间的共同利益远大于分歧,两国关系在曲折中前行,继续前行的大趋势不会改变。

李克强:“中美建交40年来,两国关系可以说是一直向前,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曲折不断、风云变幻,但是向前走的大趋势没有改变。”

对于美中贸易谈判,李克强没有表明中方会接受什么样的协议或不接受什么样的协议。

欧盟商会质疑中国外商投资法部分条款

欧洲企业在中国的代言机构“中国欧盟商会”星期五说,中国人大刚刚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是一个积极的进步,但对这部法律的部分条款提出批评,称该法的第四十条尤其令人感到关注。

《外商投资法》的这一条款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投资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中国欧盟商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的声明说,该条款允许政治问题影响投资者和政府的关系,让中国有权针对贸易和投资伙伴采取单边行动。此外,该条款措辞模糊,也增加了该法律给外国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

中国欧盟商会说,争议应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等已经建立起来的国际机构来解决,而不是通过单边反制措施。

今年中国两会最为引人关注的焦点之一便是《外商投资法》的审议与表决。美国一直指责中国要求外国公司强制转让技术,并且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也没有得到充分保护。

中国欧盟商会拥有 1600 多家会员公司,在中国起草外商投资法的过程中,该商会曾就第四、第九条等条款积极表达欧盟企业的立场。这部法律的最后文本显示,中国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该商会的建议。

中国欧盟商会在星期五的声明中强调,中国的法律应将外国公司和中国公司一视同仁,不应在法律上区别对待。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何墨池(Mats Harborn)表示,最重要的是,外国公司希望被公平对待。他说:“我们将密切关注外商投资法的贯彻落实,确保在各级政府部门、在全国的各个角落都能得到尊重。”

美国之音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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