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马英九私收2亿元 周玉寇将赔一千万并道歉

王瑞德

台北——台湾媒体人周玉寇于2014年公开称时任总统马英九收受政治献金2亿元,马英九提告求偿。一审判周被判无罪、免赔,但刑事二审改判周拘役50天、罚金5万元,已先定谳,民事二审也改判周须赔马180万元,并将在4家报纸头版登报道歉各1天,最高法院今驳回周的上诉确定。

马英九(右)控告媒体人周玉蔻(左)图片来自网络

判决指出,周玉蔻于2014年12月间,接连在个人脸书、《美丽岛电子报》及电视政论节目,指称时任总统马英九于2012年竞选连任总统期间,疑收受顶新魏家2亿元非法政治献金,她喊话要马公开解释。

马英九认为遭周玉蔻抹黑,名誉受损,提起刑事自诉控告周加重诽谤,另提民事诉讼要求周赔偿1000万元并在4大报登报道歉,但一审刑民事采信周宣称有查证的辩词,认定她本案言论非全然恶意虚构,均判马败诉。

刑事二审,高院认为周在没有相当理由确信下,却陈述不实的事情,这不是善意评论,“仅为个人意见与主观臆测,却过度信赖自己的判断”,2017年4月改依加重诽谤罪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定谳,并在判决书里表示指出“希冀尔后能记取教训,谨慎处理,本于专业给予民众正确的事实认知”。

民事二审随后也以张荣丰等人证称,周玉蔻并没向他们查证有关马英九收取顶新魏家2亿元非法政治献金等理由,认定周没善尽查证责任,2018年1月改判周须赔马180万元、以年利率5%加计4年多的利息,并须在4大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各1天,最高院今维持二审判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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