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原副部長張少春受賄6700萬 獲刑15年

【博闻社】5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对被告人张少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张少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少春先后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助理、党组副书记及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98.0081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少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少春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開資料顯示,張少春生於1958年,長年在財政部工作,歷任財政部辦公廳值班室副處長級秘書、研究處副處長、新聞宣傳處處長、辦公廳副主任、司長級秘書,財政部條法司、教科文司司長,財政部部長助理等職。張少春於2006年11月升任財政部副部長,2013年4月兼任黨組副書記。

去年4月,國務院宣布免去張少春的財政部副部長職務,次月初「落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9月,張少春被「雙開」,通報列出他搞錢色交易、違反政治紀律、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等罪狀。

中國網路流傳的信息稱,強力部門在張少春家中搜出美元9,000萬,歐元8,475萬,英鎊5,230萬,澳元7,800萬等,各類銀行卡1,000多張總值100多億人民幣;地下車庫10多輛單價500萬人民幣以上豪華轎車;珠寳首飾堆積如山;20年以上茅臺酒1,000多瓶。同時,境內外房產130多套,情婦148人。被查出的資產總值600多億人民幣,境外存款300多億人民幣,其兒子兒媳侄子等名下房產70餘棟,總值50多億人民幣。不過,官方並未回應上述傳聞。

人民日报、香港01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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