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人民法治》杂志涉嫌新闻诈骗被举报
|【博讯网北京讯】禁止有偿新闻是中国大陆各级媒体三令五申的新闻底线,而中国法学会下属的中国行为法学会旗下的《人民法治》杂志近日遭到一位山东籍的当事人频繁举报。
这位山东籍的当事人姜延凤通过网络和其他渠道散发举报信,内容如下:
《人民法治》刘晓伟涉嫌新闻诈骗情况说明: 我叫姜延凤,山东龙口市人,2015年7月我家在海边建养殖大棚17个,去年,因我们大棚在当地有纠纷,相关部门找我麻烦。不知王煜文(自称《人民法治》杂志社联络员)在哪得到的消息,主动找到我,说能找到《人民法治》杂志社的刘晓伟并且能在杂志和网站上发稿。于是我就和王煜文一起到《人民法治》杂志社找到刘晓伟(当时任杂志社专题部主任),刘晓伟说可以给我发新闻稿对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曝光,不过得加入《人民法治》理事会单位,只有这样才能派记者去调查,阻止有关部门拆除大棚。刘晓伟接着说,加入理事会单位需要交25万发稿费,让我把钱汇到《人民法治》杂志社广告总代理:北京金酉佳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我在付了25万以后,先后又支付其他费用17.9万元,人民法治记者来了6次,不但没起到任何作用,并且越办越严重,后来相关部门找我沟通调解,让我不要找《人民法治》了,给我一部分补偿,之后,我去找刘晓伟要理事会的25万元钱,刘晓伟亲口跟我说放弃吧,等事情结束后他把费用退给我。我迫不得已把大棚拆除了,致我真正的损失惨重,大棚没有保住,《人民法治》的稿子也没有发,刘晓伟说好的把25万发稿费退给我,2018年12月25日,我去人民法治找刘晓伟(这时刘晓伟已经升任副社长)要求退稿费,刘晓伟副社长拒绝了,多次沟通,至今仍分文不返还。刘晓伟副社长、姜建生常务副社长多次声称:你爱上哪告上哪告。我迫于无奈,只好求救于网络,把相关证据公布于众,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替我主持公道。
姜延凤所举报的加入《人民法治》理事会员单位款项去向为该杂志的广告代理公司,而这家名为“北京金酉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居然是时任《人民法治》主编的单一良。
百度百科“单一良”词条显示,单一良出生于1974年,自称在绘画和写作上均有丰硕成就,曾经获得的荣誉包括:先后担任世界和平促进会名誉会长、将星翰墨书画院副院长、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现代书画家协会副主席、东方美院客座教授、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咨询协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企业家委员会常务理事、金华博士联谊会(北京)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荣获“中国诗书画大师”、“2005中国书画百杰”、“腾飞中国2010最具影响力年度十佳人物”、首届“感动中国文化人物”、“中华爱国先进模范人物”、“中国文化和平大使”、“世界和平艺术家”等多项荣誉称号。
根据人民法治网网站信息,2018年11月30日,受现任中国行为法学会江必新会长的委托,
李文燕副会长代表行为法学会宣布:今年5月2号中国行为法学会下发的文件“关于同意单一良同志申请辞去《人民法治》杂志社副社长职务的决定”和杂志社下发的2018社字(2)号《通知》终止。陈文斌继续担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单一良继续担任执行社长,姜建生副社长,陈惊天执行总编,新增连继民同志为《人民法治》杂志副总编,负责新闻选题、采访、发稿和舆论导向。
根据该份任命状,单一良继续担任知行社长。
另外根据大陆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人民法治》杂志社不仅是官方媒体,而且还注册有《人民法治》有限责任公司,各地记者站也注册有当地的《人民法治》传媒有限公司,如江苏淮安记者站注册有淮安《人民法治》传媒公司;
中国行为法学会前身是行为科学学会,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的倡导下,首都法学界部分学者共同发起成立了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经过七年的学术研究活动,于1994年4月报经中国司法部批准,并经民政部注册登记,正式成立了中国行为法学会,现主管单位为中国法学会。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姐夫马宝善曾经担任过法制日报的副社长,同时在中国行为法学会担任过第三届和第四届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