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4亿 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一审获刑无期

【博闻社】7月9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曾志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8091285亿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志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曾志权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志权,广东五华人,中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在广东省财政厅履职超30年。

1986年,曾志权毕业后便到了广东省财政厅工作,他从一名普通科员做起,历任主任科员、工交内贸处副处长、农业处处长、财政厅副厅长等职务,2010年曾志权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2017年5月,曾志权仕途更进一步,他跻身广东省级常委,后被明确为省委统战部部长。

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曾志权敛财始于2004年,在前一年,他刚刚完成仕途的重要一步,即从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的岗位上晋升为副厅长。

按照时间节点来看,他收受的最后一笔钱应该是在2017年。

2017年,广东省委换届,有4名广东“本土官员”成为省委常委“新面孔”,除曾志权外,还有时任副省长何忠友、省委秘书长江凌、时任揭阳书记严植婵。

一个插曲是,后三人的分工很快明确,而一直到2018年4月,曾志权才被明确为广东省委统战部部长。

履新省委统战部部长仅3个月,曾志权被查。

据财新报道,曾志权当天上午原本要参加省委常委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他被中央纪委工作人员带走,由此他也成了十九大后,首个在任上落马的省级常委。

北京青年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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