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女童王振華受審照片曝光 调查:多数猥亵儿童犯刑期不满5年

王振華身穿黃色背心,目無表情。

【博闻社】內地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前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一名9歲女童,日前於上海被刑事拘留。經查,57歲的王振華及帶受害女童入住酒店的49歲女子周某,行為涉嫌構成猥褻兒童罪。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周三(10日)對王、周二人批准逮捕。王振華及周女的受審照片亦曝光。

警方通報指,綜合現有疑犯供述、被害人陳述、其他證人證言等證據,王、周行為涉嫌構成猥褻兒童罪,強調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當局對該案正在進一步開展深入調查,惟由於該案受害人未成年,故呼籲網民不擅自傳播受害人相關資訊,以防對其造成更大傷害。

王振華涉嫌於上月29日,在上海一家五星級酒店內猥褻女童。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女童於上海某五星級酒店被猥褻後,致電在江蘇的母親哭訴,其母隨即前往上海報警。而周某到案後,供述當日以去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為由,把涉事女童及另一名12歲女童從江蘇帶到上海入住酒店,兩女的母親皆為周某的朋友。事後王振華向周某支付了現金1萬元人民幣作為報酬。

五年1534份“猥亵儿童”案判决书 多数猥亵儿童犯刑期不满5年

据@封面新闻 从2015年-2019年,最高法裁判文书网5年收录1534份“猥亵儿童”案判决书。据“女童保护”公益项目统计,2018年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的750名被性侵儿童中,14岁以下者占比较大,且女童遭遇性侵人数占比为95.74%。熟人作案的比例较大。《刑法》规定,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已判决案例中,大部分被告人被处以1至5年有期徒刑。

东网/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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