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翔因涉嫌性侵滞留海外与董璇“云离婚” 从模范夫妻到两官司缠身
|【博闻社】记者7月16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艺人高云翔、董璇已在法院完成离婚诉讼,高云翔并未出庭。据传闻,该案代理人是王宝强、马蓉离婚案中王宝强的代理律师,但记者试图联系对方采访时,其并未回复。
高云翔与董璇自2011年结婚后,一直被誉为圈中的模范夫妻。但随着2018年高云翔因涉嫌性侵在澳洲被捕,其主演作品的出品方唐德影视对其财产申请保全后,高云翔、董璇便长期被官司缠身。
高云翔性侵案
2018年3月29日,高云翔因涉嫌性侵在澳洲悉尼被捕。据外媒报道称,报案的被性侵者疑似是一位36岁的女性,口述在当地时间3月26日,她和高云翔以及一位35岁名叫王晶(音译 Jing Wang)的男子住进位于The Rocks的香格里拉酒店后,遭受俩人性侵。当时,高云翔与董璇合作主演的电视剧《阿那亚恋情》刚刚在悉尼正式杀青。随后,董璇携女儿“小酒窝”前往澳洲,且在为高云翔申请保释时通过律师提出,愿意与女儿搬到澳洲居住,直到案件审理结束,希望可以通过此举,让法庭减轻对高云翔会回国的疑虑,为其争取成功保释。
北京时间2018年6月29日中午,法官批准了高云翔的保释申请,保释金为300万澳元(约1465万元人民币)。高云翔需住在董璇所租的房子,每日向警局报到两次,同时还要交出自己、母亲和女儿的护照,不接近机场,不接触受害人,需佩戴电子监控设备。直到2018年9月,法庭接受了高云翔保释条件变更,董璇拿回了被扣押的护照,随后和女儿回国。
北京时间2019年1月25日,高云翔涉性侵案在澳洲地区法院正式庭审。根据检方正式指控,高云翔涉及两项严重猥亵罪、五项伙同严重性侵、剥夺人身自由罪,最高刑期可达无期。庭上,高云翔、王晶面对所有罪名指控均不认罪。据悉,下次庭审时间为2019年10月。
唐德影视诉高云翔及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演出合同纠纷案
2018年12月4日,《巴清传》《阿那亚恋情》等剧的出品方唐德影视向法院请求对高云翔和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名下价值共计6382.4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最终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高云翔、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382.4万元的财产。
根据“企查查”显示,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是由高云翔、董璇夫妇共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23日,高云翔退出股东席位,目前由董璇掌握公司100%股份。
2019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传公告,正式受理了电视剧《巴清传》投资方唐德影视诉高云翔及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的演出合同纠纷一案,并定于2019年7月12日进行证据交换,7月19日9点30分公开审理。
虽然高云翔、董璇已确认离婚,但两人究竟是如何在一方未到庭的情况下实现所谓“云离婚”的?离婚后,债务应当如何承担?董璇是否无需再面临财产冻结?新京报记者采访到北京速执所主任,专业离婚律师于琦、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河北冰溶律师事务所律师温少博,就这起案件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科普——
“云离婚”需具备哪些条件?
新京报:高云翔因涉嫌性侵滞留海外,如何与董璇实现“云离婚”?
于琦:离婚就两种形式,民政局或者法院,如果是中国人,必须到场。云离婚,是视频的。不符合法律的任何一种形式。就算公告了,告知所有人,也相当于没有离婚。涉及身份关系,所以必须本人到场,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不能代替当事人表态。如果离婚的一方是正在服刑,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另一方起诉离婚,法官也会申请各种手续到监狱里开庭审理。
针对高云翔目前的情况,他处于在海外涉案且被保释的状态,无法回国出庭,女方可以在国内起诉。男方通过大使馆认证委托一个在中国的律师全权代理,并获得中国法院的认可,男方便可无需出庭。审判时,律师可以全权代理男方,不仅可以表态离和不离,还能表态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争议。最终审判结束后,律师会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
韩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因此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除有特殊情况如本人不能表达意思外,原则上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但如果高云翔与董璇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且高云翔在国外有诉讼纠纷难以短期回国,那么高云翔可以向受诉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经法院确认后,可以不用到庭参加离婚诉讼。
温少博: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一般必须由本人出席。而所谓“视频连线”,据我所知现在有一些法院确实是在尝试。如果一方当事人因故确实无法出庭,该方可委托律师到场,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再与当事人视频,这个也是为了提高效率。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我觉得这是可行的,毕竟现在已经有了互联网法院,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部分开庭或许都不需要本人到场。
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是否属个人财产
新京报: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是由高云翔与董璇共同成立的,但在唐德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前,该公司已经变更为由董璇100%控股,高云翔退出了股东席位,那么该公司是否应当算是董璇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于琦:无论两人之间如何转让公司股权,在婚姻存续期间开的公司,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股东只是对外的表现形式。就像婚内买房,房本上写两个人或者一个人的名字是一个道理。
韩骁:谁控股不代表就是谁的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离婚之后,如果认定是高云翔的个人债务,那么董璇依法分割的财产不应被继续冻结。
温少博:这个要看高云翔和董璇之间的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与唐德的债务,谁来承担?
新京报:如果男方与女方签订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在婚内、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将部分财产、公司股权等归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两人离婚后,类似于唐德的债权人能否还对这部分财产进行追责?
于琦:只要两人结了婚,就相当于共同开过一间公司,经济上彼此成为捆绑的共同体。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欠个人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并不会因为两人离婚,进行了财产分割,而不对另一方进行追债。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可被执行财产保全或还债。但《婚姻法》也要保护债务中未签字一方的利益。例如双方在离婚时协议或判定了债务归男方所有,那若女方承担了连带责任,事后则可以向男方索要赔偿。
如果是两人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后财产分割协议,这都叫夫妻财产约定。这类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生效的条件是,第三人明确知晓;知晓的方式可能是第三人在夫妻财产约定上签字等等。否则即便做了公证,在第三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女方的个人财产也需要去支付共同债务。反之,如果第三人在已经知晓了双方做过婚前公证的情况下,若此后两人离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便可以受到保护。
韩骁:对于法院基于唐德影视的财产保全申请而冻结的高云翔和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名下价值共计6382.4万元的财产问题,需要厘清高云翔的债务是否为高云翔与董璇的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高云翔对唐德影视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高云翔与董璇离婚,并将离婚财产分割完毕,董璇仍需与高云翔共同承担对唐德影视的债务,财产保全不会发生解除。如果高云翔对唐德影视的债务认定为高云翔的个人债务,那么高云翔与董璇离婚,并将离婚财产分割完毕后,法院需要解除冻结的财产中董璇的个人财产部分。
如何避免不是“假离婚”
新京报:男女双方是否能通过离婚的形式更好地保全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于琦:在法律上讲是不太可能实现的,如果能实现,“假离婚”的情况会非常多。例如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借债,离婚后一方把债务都背走了,但最后无力偿还,这很难保证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在真实的债权关系中,法律也肯定是要保护借款人的。当然,夫妻的连带责任,仅限于合法债务。
温少博:结婚意味着有了更多的权利和更多的义务。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影响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继续追诉。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新京报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