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亡脑瘫女童案父亲爷爷获刑 姑姑:判得太重

死者父親楊際響(前排左)與祖父楊世松(前排右)雙雙獲刑。

【博闻社】8月9日南京溺亡女童案宣判,女童爷爷杨世松和父亲杨际响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及十年六个月。2018年6月,南京7岁脑瘫女童杨优璇被父亲和爷爷推入河中溺亡,女童姑姑杨女士从法院出来后表示,判得太重了无法接受,目前还未考虑是否上诉。多年来杨优璇都是由奶奶单独抚养,姑姑介绍奶奶已做完癌症手术,受心情影响身体恢复并不乐观,不敢想到这件事。

楊優璇剛出生就患上肺炎、缺血缺氧性腦病,後輾轉多地求醫後,被診斷為中樞性協調障礙、重度精神發育遲滯。由於智力低下無法自理生活,甚至不能自主走路和進食,楊優璇最終被評為智力殘疾二級(即重度智殘),且無法根治,終生需受人看護。

及後楊際響夫婦因醫治女兒一事產生矛盾,最終於2012年離婚,由杨际响取得撫養權,並在翌年交由女兒的奶奶獨力撫養。然而去年5月,奶奶患上癌症,楊際響擔心母親無力再照顧孩子,將孩子送至父親楊世松處,詎料遭其拒絕,對方更提出要將孩子扔到河中。未有反對的楊際響最終決定駕車,與楊世松一同將女兒帶至湖熟街道句容河河道處,並將孩子推入水中致其淹死。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就案件一審公開宣判,認定被告非因經濟壓力等原因殺人,犯罪動機自私,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且情節惡劣。惟考量到二人供認犯罪事實,構成坦白,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死者姑姑楊女士表示,無法接受案件判得太重,目前未考慮是否上訴。她又透露奶奶已完成癌症手術,但受案件影響,身體恢復並不樂觀。

新京报/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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