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勇惡行累港上市公司損失三億

惡少李小勇(右一)與父母在深圳
惡少李小勇(右一)與父母在深圳

【博聞社獨家】中共前總理李鵬家族被中紀委追殺,海內外關注。本社收到香港知情者舉報指,李鵬小兒子李小勇拿新加坡護照,定居香港,遙控國內生意,為謀利無惡不作,手段卑劣。其中香港上市公司東方明珠曾被李小勇所騙,損失三億人民幣。

本社從東方明珠董事局知情者獲悉,約十多年前,李小勇曾以中介人身份,向東方明珠推介山西呂梁臨縣白家鄉鎮煤礦,稱他可以安排東方明珠收購該煤礦,鑑於李的身份,欲在能源業尋求發展的東方明珠欣然應允與他合作。

不料,在收溝洽談過程中,山西富豪張新明仗着是地頭蟲,不買李小勇賬,張新明依仗時任山西公安廳長蘇浩等保護傘,及黑惡勢力,公然叫板李小勇,李小勇一方也不甘示弱,動用地方惡勢力與張新明決戰,雙方暴發械斗,現場打死4人,一位參與暴力事件張姓老闆事後內弟自殺,總計5人死亡。

李小勇見出了人命,甩手一走了之,張新明則在幕後操作,買通山西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以維護村民利益名義勝訴,此事件在山西影響甚大。但倒楣的是香港東方明珠公司,前後付出三億多人民幣,無法追討。

據了解,此時當年曾轟動一時,國內多家媒體記者跟進調查,被時任中辦主任令計畫所悉,令透過關係下令,報導不得涉及幕後李小勇和張新明。事件僅被以「地方惡勢力相鬥」。東方明珠公司有苦無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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