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前市委書記受賄案連審兩天 省紀委罕见發700字長文通報

胡志強出庭受審。

【博闻社】陝西省榆林市委前書記、山西原省委书记胡富国之子胡志強去年6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同年12月被雙開,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其後依受賄罪對胡提起公訴,案件於周二(20日)至周三(21日)於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有媒體稱,案件審理持續2天十分罕見,而陝西紀委就案件通報長達700字,亦顯示案情嚴重性。

據西安中院消息,起訴書指控被告胡志強於2003年至2017年間,利用其擔任咸陽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副書記,陝西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秘書長,以及榆林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專案審批、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其本人或通過配偶、親屬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及個人給予的賄賂,依法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由於涉案金額巨大,西安中院將擇期宣判。

西安市中院公布的庭审照片中,胡志强面色凝重,衣着有些凌乱,头发变的花白。

《起诉书》显示,胡志强本人或通过其配偶、亲属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381.8335万元、美元544万元、欧元98.6万元、港币100万元、英镑1万元,另有黄金制品3380克(价值人民币147.13万元)、宝马汽车一部(价值人民币72.3万元)、奔驰汽车一部(价值人民币69.8万元)、王西京书画作品一幅(价值人民币29万元)、茅台酒10箱(价值人民币24万元)、中央空调一套(价值人民币4万元)。

记者按现行汇率计算,上述总额折合人民币超过一亿元。

记者注意到,胡志强案共涉及56家企业和个人。其中,除一人被指是胡志强涉嫌索贿外,其余22家企业负责人和33名领导干部均向胡志强行贿。

胡志强受贿案中,行贿数额最多的是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高乃则曾是陕西首富,先后在胡润慈善排行榜上位列第91位、第85位、第15位,2011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198位。

《起诉书》显示,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资源整合审批、3052化工项目顺利进行、协调建设银行榆林分行筹集资金等方面为高乃则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先后八次在榆林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金龙饭店附近等地,共计收受高乃则给予的人民币830万元、24万美元、价值人民币35.65万元的纪念金币一套。

2018年6月12日,胡志强落马。两天后的6月14日,陕西前首富高乃则在西安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

據陝西省紀委監委今月6月發布的處分通報顯示,胡志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正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破壞政治生態;執行脫貧攻堅戰略部署不力;搞政治攀附;搞封建迷信活動;對抗組織調查。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

陝西省紀委監委近日向所有省公職人員,播放一套警示教育影片,內容正是講述胡志強如何貪污受賄、賣官鬻爵。

上游新闻/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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