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临高速收費站車禍致15死46伤 司機及車主均獲刑7年

司機及車主被控交通肇事罪獲刑。
【博闻社】据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消息,甘肅蘭海高速公路收費站早前發生慘烈車禍,致15死46傷。經審理,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周四(29日)公開宣判,肇事司機李豐及車主李佳林分別以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兩人均不打算上訴。

2018年11月3日17时许,被告人李丰驾驶辽AK4481重型半挂车,被告人李佳林同乘,从甘肃省广河县出发沿兰临高速驶往兰州方向。19时13分许,该车驶离七道梁隧道口两公里左右时,发现刹车出现故障,遂采取连续踩刹车、打开水箱装置给刹车降温等方式减速,均未达到减速目的,车辆持续以90-100公里/小时高速行驶,因频繁使用制动,致牵引车及挂车制动器发热,制动效能减弱。期间车辆经过5处避险车道,被告人未采取避险措施,最终该车辆高速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广场211.5米处时,直接撞击前方排队缴费的小型车辆,致33辆车受损、14人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死亡、46人不同程度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990163元。

肇事貨車隸屬的瀋陽建華新物流有限公司指,貨櫃車只是以公司名義營運,早和車主簽定協議,故意外與公司無關,責任自理。

东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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