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千余万 甘肃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斌获刑十年半

劉斌聽取判決。

【博闻社】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前副主任、省政府前副秘書長劉斌受賄一案,周二(17日)在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劉斌受賄罪成,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60萬元,同時沒繳其受賄所得1070萬及一輛豪車。劉斌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且认罪悔罪,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可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刘斌生于1955年9月,甘肃临洮人,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

2018年7月,刘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11月,刘斌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向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网/甘肃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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