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参众两院下周三讨论《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博闻社】美国参众两院的外交委员会,将于下周三(25日)同日开始讨论,是否受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众议院的外交事务委员会在下周三早上,表决是否将有关法案提交众议院审议;至于在参议院的外交委员会,就会在同日下午开会讨论是否受理该项法案,预料其后再定日子表决正式将法案提交参议院审议。
而美国国会正酝酿通过法案之际,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谈及香港年轻人到美国促请尽快通过法案,她指这些人并非民选出来、亦不代表其他香港人,认为他们的发言部分有误导,令一些美国议员以为香港的人权自由受到损害。
叶刘淑仪指出,因为特区政府已撤回修订逃犯条例,美国有关法案要作出修改,包括要求2020年普选以及对基本法23条立法设下条件,都属于特区内部事务、特区高度自治的一部分,美国国会不应干预且无法执行。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包含哪些内容?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今年6月由佛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鲁比奥(Marco Rubio)和新泽西州共和党联邦众议员史密斯(Chris Smith)分别在参众两院提出。法案得到众多两院两党议员的联署,包括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和资深成员在内的重量级立法者。
拟定中的这项法案旨在修订1992年通过的《美国—香港政策法》,重新确认美国对香港民主、人权和法治的承诺,支持港人民主诉求,敦促中国政府履行承诺,给予香港高度自治以及普选特首和立法会议员的自由权利。
法案要求:
1)国务卿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评估香港是否仍“足够自治”(sufficiently autonomous),享有区别于中国大陆的特别待遇;
2)要求总统列出名单,确定哪些人对绑架香港书商和记者事件、以及将行使基本自由人权的人士移交中国大陆进行拘押、逼供和审判方面负有责任,冻结这些人在美国的资产,并禁止他们入境美国;
3)要求商务部提交年度报告,评估香港政府是否切实执行美国的出口管制法规以及美国和联合国的制裁规定;
4)如果《逃犯条例》修订和23条立法通过,要求总统制定策略,保障美国公民和企业免受威胁,包括重估美国与香港之间的引渡协议以及对香港的旅游警示;
5)确保参与“雨伞运动”和其他争取香港民主、人权和法治和平示威而被捕留有案底的港人,不会因此被拒发美国签证。
对于1)和2)的要求,法案也写有豁免条文,允许行政当局以国家安全利益为由提出豁免。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不是在今年才首次提出。时任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共同主席的史密斯众议员等人在2014年“雨伞运动”后就提出了这个法案,之后被数次提出,并根据香港局势发展加入新的内容。今年的法案是第四个版本。
自由亚洲/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