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反送中的杀人嫌犯拟赴台自首

香港青年陈同佳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 触发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继而掀起史无前例的大型示威运动。

【博闻社】引发《逃犯条例》修订,进一步激起反送中运动的台湾杀人案嫌疑犯陈同佳,预计下星期三因洗钱案刑满出狱。多次到狱中探望陈同佳的管浩鸣牧师表示,陈同佳想要到台湾自首。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有牧师劝服陈同佳在出狱后到台湾自首,但他希望不会被台湾法院判处死刑。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向香港电台证实,他曾经到狱中探望陈同佳,对方表示愿意为自己做的事负责。管浩鸣早前曾经表明支持修订《逃犯条例》,他说已为陈同佳安排台湾律师,陈也准备好面对长的刑期。

去年二月,当时19岁的陈同佳与怀有身孕的女友潘晓颖到台北旅游,期间二人发生争执,陈同佳涉嫌把女友杀死并弃尸后潜逃返港。由于港台之间没有签订引渡协议,港府无法把他移交至案发地台湾受审。港警去年三月以谋杀罪拘捕他,他向警方承认杀人,但当局只能以处理赃物的洗黑钱罪提告,最终法庭判处29个月监禁。港府遂于今年二月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但引渡范围扩展至中国内地,引爆连串反抗运动。

星岛日报的消息人士引述陈同佳称,他在监狱中对修例事件引发的轩然大波感到内疚,希望自首可以缓和风波。他对女死者的父母表示最大歉意,希望对方原谅。港媒指他获释后会先留港与家人相聚及办手续,随后再前赴台湾。

台湾政府在2018年先后三次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请求,也提出尽快签属《台港司法互助协议》,但香港政府不但不予回应,也拒绝会商。

2019年2月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展开修订《逃犯条例》(香港法例第503章),3月向香港立法会提交草案审议,当中规定除了台湾,亦赋予中国大陆及澳门政府权力,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香港法庭提出引渡,引送刑罚在七年以上当地重刑犯往当地法院审理。各界担忧包括香港人、台湾人,居住香港的外国人,都可能被冠上罪名而被送到中国,遂引爆反送中运动。

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在2019年6月表示,台湾政府坚定反对将台北司法互助的问题,纳入一个中国框架来处理,希望香港政府尽速撤回《逃犯条例》,以安民心。台湾陆委会并呼吁香港政府,以平等、尊严、互惠的方式,签订《台港司法互助协议》。

刑满倒数台港如何接招?

中央社报导,台湾法务部周四(10月17日)呼吁港府秉持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在陈同佳刑满释放之前,积极续押追诉。台湾将在“对等、尊严及互惠基础上”,迅速提供此案在台相关证据,使港方得以充分掌握台港两地全案事证,依法追究刑责。

经过几个月的大型示威,特首林郑月娥最终同意撤回《逃犯条例》修订,但是至今没有提出任何替代方案处理此宗杀人案。各界一直有不同的提议,例如赋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权审理案件、以行政指令单次移交疑犯等。
台湾法务部表示,陈同佳及被害人都是香港居民,据其了解香港检警机关已掌握诸多未提供台方的在港证据,怀疑陈可能是在香港预谋犯案,所以香港并非完全没有管辖权。

香港警方回应称,香港实行普通法法制,移交证据的要求相当高,强调“现在可以做的事已经全部做尽”。警方又说,延长关押是法庭的权力,而且犯人在出狱后已是自由身,警方没有什么可以做。

德国之声/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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