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20年刑期
|【博闻社】近日,引发社会关注的河北武安“爱心妈妈”李利娟案二审宣判,驳回家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李利娟(原名李艷霞)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四罪并罚,一审获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7万元。
该案于6月19日至21日在武安法院进行持续三天的公开庭审。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利娟及其男友许琪等16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全国知名的“爱心人士”李利娟,创建了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22年陆续收养118个孤残儿童。2006年,李利娟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
然而在去年5月4日,由河北武安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消防、教育、卫生等部门取缔了李利娟的爱心村,并以涉嫌多起敲诈勒索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
同年5月5日,武安市权威公众号发布一篇文章称,李利娟借助众多孤残儿童的名义,在爱心的掩护下,在男友“许老大”(许琪)帮助下,不断地敲诈勒索、横行霸道、肆意敛财。此后在公开视野里,“爱心妈妈”和“痞子流氓”,对李利娟的评价,分为截然不同的正反两面。
7月24日上午,该案在武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李利娟一审获刑20年,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一审宣判后,家属提出上诉。
案件公開後,市民對李利娟的評價分為正反兩面。李利娟的親屬也多次為其呼冤,強調李利娟得到的每一筆款項都合法,「肯定不存在敲詐勒索」。其女兒更曾表示,母親是「得罪了人」才被報復。
北京青年报/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