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靖國神社內潑墨 日本法院認定屬「表達自由」判無罪
|【博闻社】據共同社消息,11月20日下午,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對今年8月中國男子靖國神社潑墨一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胡大平在靖國神社潑灑墨汁的行為是受日本憲法保護的「表達自由」,因此一審判其無罪。
被潑墨的靖國神社幕布這是日本近年來首次在涉及靖國神社相關案件中做出對抗議者有利的判決。
據共同社20日報導,今年8月19日,一名自稱作家的中國男子胡大平持裝有墨汁的塑膠瓶進入靖國神社拜殿后潑灑。部分墨汁被潑灑到神社內被稱作「禦紋章付白幕」的帷幕上。
當地時間11月20日,東京地方裁判所開庭審理該案,庭審過程中,檢方聲稱,胡大平是為了向供奉有二戰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抗議而赴日的,案發當天他試圖在神社牆上和柱子上寫抗議書。胡大平堅稱自己無罪,其辯護律師稱他的行為是「受(日本)憲法保護的,以抗議靖國神社為目的的表現行為」。
胡大平是中國作家協會成員、安徽省銅陵市樅陽籍作家。他在創作《愛黃山》時,由於接觸過多日本侵略者的暴行,精神數度瀕臨崩潰,甚至需要靠藥物治療。他曾考慮將《愛黃山》遞交給日本駐華大使,以表達對日本拒不就發動侵略戰爭所犯罪行道歉的憤怒,但由於身邊親友一再勸阻而未實行,之后萌發了赴日潑墨進行抗議的想法。
此次庭審在日本頗受關注,日本媒體評論認為,相比於2015年的靖國神社公廁爆炸案,此次胡大平的行為不具有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性,因此給了東京地方裁判所以更多自由裁量的空間。
早前有日媒擔心,判決胡大平無罪,可能將鼓勵更多中韓人士前往靖國神社進行抗議。因此該案的主審法官石田壽一自9月起就接到大量來信,要求其判決胡大平有罪。
但最終石田壽一做出無罪判決,在判決詞中,這位裁判長採信了被告律師「當事人行為為政治表達」的說法,認為「這一表達行為受日本憲法保護」,被告人當庭無罪釋放。
香港01/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