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驾车时突发癫痫致3死8伤 危害公共安全获刑13年

【博闻社】廣東深圳市男子劉正楠今年5月駕車期間癲癇病發,車輛失控撞向人群導致3死8傷。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23日)一審公開宣判,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並賠償受害人約21萬元。

經審理查明,劉正楠於前年留學期間取得美國駕駛執照,回國後換領國內駕駛證;但劉正楠在去年6月起曾多次發病,更曾因病引發交通意外、同年12月確診患有癲癇。

2019年5月16日19时15分许,刘正楠驾驶粤BJ8Q62沃尔沃小型越野客车沿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创业路口时,再次突然发病,致使车辆失控向登良路口加速行驶,先撞向路口南侧路中间安全岛等候信号灯通行的人群,后又与相对方向静止等候信号灯通行的两辆车相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2人轻微伤及8台车辆、市政交通设施受损的严重后果。

法院認為,劉正楠明知患病,不僅未注銷駕駛證,在已曾發生過事故下,仍多次違規駕駛,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鑑於被告犯罪因疾病引發,屬間接故意,且自首、認罪悔罪、賠償損失、取得部分被害人或親屬諒解,根據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的請求,作出上述判決。

中新网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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