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7人黑社会组织案宣判 主犯母子曾获「勞範」稱號
|【博闻社】肥城法院微博消息,2019年12月26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宸、赵文菊等37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為母子關係的主犯張宸、趙文菊,曾先後獲政府授予勞動模範的稱號,兩人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貪污,行賄,職務侵佔,非法拘禁,強制侮辱,妨害作證等多條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25年及20年;其餘35名被告則按照罪行嚴重性,入獄1年半到19年不等。
審查查明,以張宸、趙文菊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012年以來橫行鄉里,把持新泰市青雲街道辦事處青雲社區等基層政權;有組織地犯下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制侮辱等違法犯罪活動99宗,導致22名民眾受傷。張宸等人又借助組織影響力排擠競爭對手、串通投標,以不正當手段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嚴重破壞當地市場和社會生活秩序。
張宸曾擔任青雲街道青雲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他2012年獲授泰安市政府表彰為「泰安市勞動模範」;2016年獲山東省總工會授予「富民興魯勞動獎章」;2017年又被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去年4月獲「山東省勞動模範」。趙文菊則曾獲授予「新泰市勞動模範」、「振興新泰勞動獎章」、「振興泰安勞動獎章」及「山東省勞動模範」。媒體曾形容張宸案是「隱藏深、勢力大並戴有政治光環的大案要案」。
东网/肥城法院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