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两千万吉林省原反贪局长吴长智获刑8年 傳涉芮成鋼劉希泳案

【博闻社】据“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12月31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长智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吴长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10月,被告人吴长智在担任吉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及副检察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案件查办、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07万余元。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长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吴长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检举他人重大犯罪,且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吴长智,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吉林磐石人,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吴长智早年在吉林市委组织部工作,2011年年初调任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年后出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16年11月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8年11月,吴长智被查,2019年4月被通报“双开”。经查,吴长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车辆,违规借用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地位、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傳涉芮成鋼劉希泳案

有消息指,吳長智出事或涉及兩大案,包括助前央視主持人芮成鋼輕判,以及央視女主持人劉芳菲的丈夫、香港富商劉希泳遭刑訊逼供致死。

消息指,負責芮成鋼案件調查的就是時任反貪局局長吳長智。由於吉林反貪局提供的芮成鋼涉嫌犯罪的證據有瑕疵,檢方無法用這些證據來指控芮成鋼,使芮成鋼案件定性和刑罰大縮水,最終芮僅被判囚6年。

另外,央視女主持人劉芳菲的丈夫、香港富商劉希泳2017年3月在大陸離奇死亡,官方同年9月證實是遭刑訊逼供致死。據指也牽涉吳長智。

2018年10月23日,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裁定負責審訊劉希泳案的吉林延邊9名檢察官以故意傷害罪獲刑,其中審訊小組負責人被判13年,其他人分別被判監1至5年。報導形容,此為中國罕見有審訊人員因使用酷刑而被懲處。

其中,也牽涉吉林省檢察院吳長智。而據《蘋果日報》稱,吳長智的舅舅是前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杜青林。

有關吳長智涉前述兩大案,未能獲官方證實和回應。

澎湃新闻/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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