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事件始末——最高法点爆舆情风波

致党中央、全国人大、中纪委监委、中政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李文亮去世后,被境内外媒体热炒成为“吹哨人”,同时,被某些势力标榜为反体制“勇士”。跳出受推墙媒体引导、人为操控舆情的环境,纵观李文亮事件始末,从发生到被热炒最关键的环节,莫属于点爆事件的这一环节。通过梳理整个事件,笔者惊讶地发现,点爆这场惊天舆情的居然是一篇出自体制内人员的“带路”文章,而吹响这场舆情风波起跑哨的竟然是最高人民法院!

 

一、总览李文亮事件

 

李文亮是武汉中心医院一名普通的眼科医生,因从医院内部得知该院“确诊了7例SARS”的消息,他将此消息发在自己的微信同学群里,并提醒同学们不要外传,一句“不要外传”足以显现李医生并非大义,而是也有狭隘之处。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恰恰相反,他的微信聊天记录很快被他的同学私自截图后大量转发(就是另外所谓的7名“勇士”),并在网络上传播。

 

李文亮聊天记录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自然地引发了社会的恐慌和焦虑,武汉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就介入了调查。因为疫情的发布权是在国家卫健委,卫健委在未公布疫情消息之前,李文亮传播此消息的方式显然是不合规定的。他发布的消息未经官方确认,也并非真是SARS,因此李文亮的行为属于“编造、故意发布虚假信息”。但武汉警方对李文亮等人的处理十分稳妥,充满人性化,只是对他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对他的相关行为进行了批评,并未对他们处以治安处罚(处罚种类包括四种: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李文亮也表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之后,他返回单位继续工作。在这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关键点:李文亮并不是此次疫情阻击战的一线医生,他传播的信息属于道听途说。

 

1月8日,李文亮在眼科门诊给一位82岁的女性患者治疗眼疾时,因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感染此次的新型冠状病毒(这也说明他自身对该疫情缺乏准确的认识,也说明他并不是在抗疫第一线感染的)。李文亮1月10日发病,很快他进了ICU,于2月7日不治去世。

 

二、最高人民法院点爆舆情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题为《治理有关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的文章,署名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唐兴华。该文章向民众传达的信息是:武汉公安机关在李文亮被“训诫”一事上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这是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在李文亮被“训诫”一事上的公开态度,唐兴华是代表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向全社会发布“最终观点”。但其实该文章是偷换概念,用刑事法去解释行政法,将矛头直接对准武汉警方,指责武汉警方在办理李文亮案件中的错误,狠狠地在武汉警方背后捅了一刀,文章内容严重地误导了民众,误导了国内舆论。

 

唐兴华的文章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迅速引爆整个网络舆情。国内大小媒体仿佛听到了“集结号”,又仿佛是跟唐兴华等人经过深入的密谋串联,倏忽之间蜂拥而至,环球时报、新京报、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红星报、中央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及网络自媒体迅速跟进炒作,对武汉警方口诛笔伐。

 

人民日报带头上阵,转发标题为《对武汉处理8名发布不实信息者,最高法发文章了》,澎湃新闻发表评论《最高法:武汉8人散布的“虚假信息”并非完全捏造,应予宽容》,中国青年报主编曹林更是来势汹汹,发表评论文章《响应最高法公号为8人正名,拔掉人心中这根刺》,曹林在文中大放厥词,有一种必须把武汉警方全部干掉才肯罢休的气势。更有甚者,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为转移社会大众对疾控中心不作为、乱作为质疑声讨的矛盾,犹如一只跳梁小丑般在央视平台混淆视听、妖言惑众,公开赞喻李文亮为时代之英雄、社会之楷模,更称颂李文亮是“事前诸葛亮”。

 

在国内媒体狂轰乱炸下,疫情的舆论焦点迅速指向到武汉警方执法问题上,舆论几乎呈一边倒地指责,一时间武汉警方成了众矢之的,即使其当日在微博上回应“并未拘留,而是教育批评”,但其声音还是被相关媒体所引导的舆论声浪所吞没,可谓是百口莫辩。进而引发的舆情愈演愈烈,甚至演变成为对全国警察人人喊打的舆论局面。

 

三、最高人民法院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到危险的境地

 

(一)最高人民法院应该为李文亮的舆情事件买单

 

李文亮身为一名眼科医生,有组织无纪律。他随意传播未经官方确认的虚假信息而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原本是个普通的事件(相比2月8日云南文山州刘某等5名医务人员因散布疫情防控信息,被行政拘留10日的事,武汉警方在处置此事上要保守的很多),却在事件之后的一个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拿出来炒作,把民众因在这次冠状病毒肺炎的怨气全部引到了国家身上,将国家置于舆论风暴的中央,客观上起到了“带路党”的作用。

 

李文亮去世后,境内外各种反华势力借机利用此事抹黑党和国家形象,李文亮一时间被境内外媒体打上“吹哨人”的标签,并被标榜成为反党、反体制的“勇士”。事件的恶性发展,不但给全国万众一心抗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和干扰,而且给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此事罪魁祸首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是他故意挑起事端、引爆舆论,因而最高人民法院必须要为此重大舆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买单!必须要追究制造此事端的相关人员责任!必须要彻查幕后动机!必须要拔掉党内暗桩,消除危害,给党和人民一个交待!

 

(二)最高人民法院给党的事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纵观世界近20年来所爆发的颜色革命,其中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幕后操盘者不放过任何机会,通过抹黑诋毁、造谣诬陷等方式将警察推到人民的对立面,来瓦解警察这个体系。因为一个政权的稳固及其所领导下的社会秩序的稳定,离不开警察的维护和管理,如果先将警察打倒,打成民众的对立面,那么接下来去颠覆政权就轻而易举了。

 

通过事件发展走向,我们可以看到,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对发表《治理有关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这篇文章所产生的后果有一个基本的预判,也没有对造成的社会影响有一个精确的把控,更没有从社会稳定局面去考虑,而是在最不恰当的时间里代表国家最高裁判机关突然抛出,这其中必定有很大的阴谋:表面上是通过歪曲真相、混淆是非、制造矛盾破坏万众一心抗疫局面,本质上却是利用网络恶意引导舆论,把警察推到人民的对立面,煽动民众暴力对抗政府,进而危害国家安全及颠覆政权。由此可见其用心险恶,令人发指!也许现在他们正在背后为取得的“成果”洋洋得意、沾沾自喜呢。

 

(三)最高人民法院任性发表文章是否符合规定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这篇由北京第一中级人民院法官助理唐兴华撰稿、在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治理有关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一文,经查证,最早是1月28日首先发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报》的公众号上,但随后数分钟,就被转载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公众号上,两篇文章的编辑都是赵炜烽。

 

一问最高法:最高法把代表本单位对外宣传口径如此重要的工作交由下面一个报社去管理运维吗?另外,唐兴华和赵炜烽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据相关知情人透露,赵炜峰有着极为复杂的海外背景,这事最高法是否掌握?

 

二问最高法:关于《治理有关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这篇文章是不是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还是只是唐兴华的个人观点?一个手握中国法院最终审判权力的国家机关,公开发表任何文章,其中内容所表明的观点都应视同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确态度。

 

三问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内容审批流程是什么样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正式的审批单?

 

四问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审批发布内容的最终审批权力掌握在谁的手里?是否能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

 

五问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的每篇文章内容是否经过最高法相关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讨论后所形成的一致意见?还是某个人的意见?

 

六问最高法:最高法发布《治理有关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这篇文章的依据和最终目的是什么?是否前期进行过约稿?是否对文章严重错误的观点进行过审核把关?

 

七问最高法:最高法哪位党组领导会为本单位公开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七问解释不清或置若罔闻,则会直接导致两个结果:一是直接证明最高法微信公众号管理和审批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工作上存在失误,而肆意隐瞒所存在的问题,则是对党纪国法的严重挑战,这种行为终究要被国纪国法所清算。二是在极力掩盖背后不可告人的秘密,即体制内人员联合新闻行业及网络媒体从业人员为主所组成的地下组织,图谋通过发起网络舆论战来颠覆国家政权。

 

媒体明着标榜李文亮是疫情吹哨人,实则是在树立其为反党反体制的吹哨人,但是谁可曾想过,在当我们梳理整个事件时发现,其实最高人民法院才是真正的吹哨人。(未完待续,我们将会对此事继续深究与公开揭批。)

 

 

最高法知情干部

One Comment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