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谴责香港逮捕多名民主派资深人士 港府批荒谬

香港民主党创始人李柱铭4月18日获保释后离开中区警署。

【博闻社】壹傳媒黎智英、民主黨李柱銘與其他民主派人士共15人,因涉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上月18日相繼被香港警方大抓捕事件,招致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及美英及欧盟一些国家的严厉批评。港府星期五做出迄今最强硬的回应,称近日美英及欧洲议会个别政府官员及政客对此事的指控毫无根据,严重干预香港事务,特区政府强烈反对此等极不负责任、令人深切遗憾的言论。

港府5月1日发表声明表示,绝不认同外国官员或政客,对近日香港拘捕和起诉一些组织和参与“非法集会”人士的评论,有关言论声称拘捕行动会影响香港的自由和违反基本法的说法是荒谬的。

香港警方4月18日以“非法集结”的罪名拘捕了15名香港民主派主要的资深人士,包括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大律师、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等人。这是去年6月香港发生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反政府抗议以来,当局对民主运动进行的最大镇压行动。

港府的声明还说,港澳办和中联办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基本法第12条,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两个办公室有权力和责任确保香港特区正确及贯彻落实基本法和“一国两制”。

声明又称,港澳办和中联办最近对立法会内委会长期被瘫痪,继而妨碍了立法会根据基本法履行其立法职能表示关注,是理所当然。任何人指港澳办和中联办的正当言论构成干预的说法,只显示他们对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及特区与北京的关系的无知。

不过,港府的声明没有提到,依据基本法第22条,第一款“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而有关“两办”公开批评民主派议员在立法会的行事是否受第22条的约束及是否干预香港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事务的争议,令外界认为更是直接导致近期港府人士地震,前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被调职的原因。

近日,港澳办和中联办就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停摆高调表态批评。泛民痛斥两办违反基本法22条,即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不得干预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务。

随后争议焦点因港府几次更改口径而转为中联办是否是依照基本法第22条成立。港府网站4月18日深夜最初发布新闻稿,称“中联办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第22条第二款设立的三个机构之一”。

随后,新闻稿被修改为“中联办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三个机构之一”。

6个小时后,新闻稿再次被改为中联办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机构”,最终与中联办和北京的口径形成一致。中联办称,中联办与港澳办并不需受到香港基本法第22条限制,可以代表北京当局行使“监督权”。

同时,港媒翻查出聂德权曾在2018年表示,中联办会根据《基本法》22条遵守香港法律。该判断明显与中联办的最新立场有出入。聂德权则最终为政府新闻稿几次修改引起的争议在社交网站上致歉。

美国之音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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