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敖漢旗政法委副書記酒駕致4死 同车頂包者被捕

车祸现场

【博闻社】5月11日,針對內蒙古自治區敖漢旗政法委副書記酒駕致4人死亡事故,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通報案件最新進展:檢方對赤峰市敖漢旗“4·04”交通肇事包庇案犯罪嫌疑人閆某華決定逮捕。

事發在4月4日清明節早上,敖漢旗的趙雲啟兄弟四人駕車前去掃墓。至上午7時25分左右,車輛行駛至敖漢旗省道210線529KM+200M處時,被一輛白色私家車逆行高速撞上。趙雲啟的女兒趙海英事後表示,父親及兩名叔伯當場死亡,另一個伯伯亦在送醫後傷重死亡。趙海英指,事發後肇事司機潘某國並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是選擇逃逸,「是路過群眾報警的,我大伯被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距離事發時間過了兩個半小時了,如果早一點也許他還能活下來。」

據敖漢旗公安局交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指出,潘某國當時飲酒後駕車在道路上超速行駛,並在閃避另一輛因故障停在非機動車道並開啟前門的車輛時,不當越過道路中心實線駛入對面線,結果就與趙雲啟兄弟四人的車輛相撞。潘某國的行為導致意外的主要原因,故障停車的車輛開關車門時有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是為次要原因。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同時顯示,潘某國當時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0.13mg/100ml,屬於酒駕。

警方調查初期,潘某國隱匿自己駕車,同車人閆某華冒名頂替。

4月5日,潘某國被敖漢旗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經敖漢旗人民檢察院批準,敖漢旗公安局對潘某國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執行逮捕。4月30日,敖漢旗公安局將潘某國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閆某華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漢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5月8日,經研究決定,免去潘某國敖漢旗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職務。

新华网/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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