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投毒遭羁押5611天后无罪释放 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1872余万

吴春红(后排右一)入狱前与家人的合影。

【博闻社】6月1日,记者从吴春红处获悉,他将于近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材料,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72余万元。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7天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侦破此案。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吴春红坚称自己没有投毒,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和被威胁的结果。

2020年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吴春红改判无罪。从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到无罪出狱,吴春红被羁押了整整5611天。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吴春红请求河南高院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972余万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以及伤残赔偿金(具体金额待伤残等级鉴定后计算)。

同时,吴春红要求河南高院在商丘市范围内,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人生最好的16年就这样过去了,再也回不去年轻的时候,再也做不了年轻时候想做的事。”吴春红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称。

吴春红还说,冤案平反至今,当年办案人员均未被追责,精神损害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弥补,因此,“精神损害赔偿不应当再降低,请赔偿义务机关综合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万元。”

6月1日上午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吴春红说:“不管多少钱,都买不到失去的16年。出狱两个月了。对这个社会感到陌生,变化太大了,我出门孩子都得始终陪着我。”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吴春红改判无罪后,当年受害孩童的家属曾表示,希望公安机关能抓到真凶;民权县相关负责人也称,公安机关或成立新的专案组,对两名孩童1死1伤中毒事件进行重新侦查。

红星新闻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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