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黑老大”黄鸿发被执行死刑 涉案20多亿元

【博闻社】7月3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海南昌江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犯黄鸿发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

20世纪80年代末,被告人黄鸿发与其兄黄鸿金、黄鸿明、黄鸿波(已死亡)在其父黄应祥带领下,在昌江县逞强争霸、打架斗殴。90年代起,黄氏家族通过开设赌场、盗采铁矿并拉拢恶势力、招揽社会闲散人员、组建打手队伍,增强经济实力和非法影响,逐步形成以黄鸿发、黄鸿明、黄应祥、黄鸿金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组织。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并以此成立若干经济实体。该组织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上述经济实体牟取巨额非法利益达20余亿元,用于支持组织的运行、发展。

该组织及其成员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多达58起,其中刑事犯罪达53起,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为寻求非法保护,该组织以非法收益为饵,引诱、拉拢、收买当地多名党政机关、政法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该组织实施的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严重毁损了当地自然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了昌江的政治生态和当地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给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决黄鸿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行贿罪等18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鸿发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并案开庭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黄鸿发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该案是海南建省以来,组织成员最多、盘踞时间最长、攫取非法利益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社会高度关注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黄鸿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功审结,维护了海南昌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海南已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01件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省扫黑办主任刘诚27日在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01件739人,作出处理580人,移送审查起诉86人。

从2020年4月起,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开展全省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刘诚说,截至7月24日,全省新增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8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约18.22亿元。新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9件81人,原立案查结90件97人,移送审查起诉8人。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文平在会上通报了海南法院近期审结的几起重大典型黑恶案件,其中包括原万宁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麦宏章,原昌江县副县长周开东,原东方市委常委、东方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东等7人涉“保护伞”犯罪案。

陈文平说,被告人麦宏章、周开东、陈东、王忠东等人在担任昌江县党政部门要职期间,非法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怠于行使法定监管职责,包庇、纵容黄鸿发涉黑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当地老百姓“闻黄色变”,严重破坏了昌江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环境,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麦宏章等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予以维持。

海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徐振华在发布会上说,自海南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开展以来,海南全省检察系统强化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沟通协作,切实加大对“关系网”“保护伞”查处力度。自行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7件7人,向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72条。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没有挖出“保护伞”的3起涉黑案件,组织办案单位回溯深挖,加大排查力度,目前已挖出7条“保护伞”线索。

据刘诚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7月24日,海南全省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8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31人,缴获各类枪支89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百亿元。

北京晚报/中新网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