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获准以1000万港元有条件保释 律政司上诉遭法庭拒绝

【博闻社】香港媒体大亨黎智英12月23日意外获得香港高等法院保释许可。这是被香港当局以违反国安法罪名逮捕的人士中首个获准保释的例子。

官司缠身的一传媒黎智英,被控欺诈后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在两案中均被拒保释,之前还押惩教署看管。黎智英23日早被押解到高等法院,一并就两案申请保释。案件由《港区国安法》指定的原讼庭法官李运腾处理,法官23日午批准黎智英以现金1000万港元保释外出。而律政司随即表示要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并要求继续将黎还押,但遭法庭拒绝。

晚上近11时,黎智英手持囚犯财物在两名律师陪同下,步出法院羁留室,他向在场守候的传媒挥手,并用英文讲圣诞快乐,其后登上座驾返回何文田寓所。

法官李运腾今天批准黎智英保释,条件包括现金1000万港元,另需3名人事担保,各10万港元。据悉,3名人事担保人为何俊仁、吴明德和陈沛敏。黎智英也须交出全部旅游证件,不得离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应讯外,亦不得离开住所,每周须到警署报到3次。

此外,他还需承诺在保释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进行任何可被视为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为的行动,包括不得会见外国官员、不得接受电视、电台或网上访问、不得在纸本或网上发布贴文、评论和讯息。

法庭宣布,黎智英的案件将于明年4月16日开庭审理。

据香港媒体报道,警方指控黎智英触犯国安法的证据就是黎智英在推特上发出的一些推文、他公开发表的一些评论和他接受外国媒体的采访等。

东网/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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