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反腐第一大案涉案30余亿:官员用石头剪刀布决定董事长


【博闻社】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内蒙古反腐第一案”——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受贿案细节。

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动辄收受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涉案金额达30亿余元……

李建平1960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曾任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副处级),水务局副局长、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等职,2011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2018年9月,李建平被官宣落马,次年8月被双开。

当时,内蒙古纪委监委的双开通报十分严厉:李建平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长期“亦官亦商”,生活腐化堕落。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在落马之前,李建平还曾受过一次公开处分。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进行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将督察发现的17类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自治区。

201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通报了追究问责情况。其中,因呼和浩特市水务局未按规定对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督促整改,李建平获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披露,李建平案涉案金额30亿余元,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报道称,那些年,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收受钱物开始,到后来穷尽所能将手中权力充分变现,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李建平胃口越来越大。

即使曾与他共事的经开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白海泉在2014年被调查,李建平都没有一丝警醒,甚至变本加厉。

作为经开区一把手,李建平不仅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还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以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

为了扰乱监管视线,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务员王某、敖某和社会人员徐某三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法人为王某,但真实老板是李建平。更为荒唐的是,在初选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时,李建平竟然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第一名董事长、第二名总经理、第三名监事长。

调查发现,李建平随意设置大大小小的空壳公司数十家,其中既有明面上的总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级、二级、三级子公司。在他直接策划和授意下,这些公司相互揽项目、做生意,大量国有资金在其间频繁流动、暗度陈仓,最后被挪作他用,意图“钱生钱”。

从简单的权钱交易,到成立空壳公司骗取国有资金,李建平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涉案金额达到30亿余元。据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外,其余大多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

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透露,就在李建平被留置前夕,还妄想转走2亿多元资金。

在李建平案中,由于乱设临时机构、承担不合理的社会管理职能,经开区机关臃肿庞大、头重脚轻。“李建平在经开区分批违规进人862人,最多1批多达324人,使经开区机关从77人增加到868人。”针对用人乱象,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呼和浩特市委对经开区进行改革,突出经济服务职能、剥离社会管理职能。

长安街知事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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